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5)使徒教会并不知道三位格的三一,它是由尼西亚公会杜撰出来的,并由此被引入天主教会,再由天主教会被引入从它分裂出去的各教会。使徒教会不仅包括使徒时代存在于各地的教会,还包括后来二、三世纪的教会。不过,最终他们开始将圣殿之门从折叶上拆下来,像盗贼一样闯入它的圣所。圣殿是指教会,它的门是指主神,救世主,圣所是指祂的神性。因为耶稣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犯此罪的便是阿里乌斯及其追随者。正因如此,君士坦丁大帝才在庇推尼城的尼西亚召开公会。为了肃清阿里乌异端邪说的流毒,参会者们杜撰、确定并批准了这样的教义:自永恒就存在三个神性位格,即父、子、圣灵,其中每一个都有一个位格,都是凭自己并在自己里面生成并继续存在;还有,第二个位格或子,降世取了人的样式并施行救赎,祂的人性通过这种方法凭位格合一而拥有了神性,因此祂凭合一而密切了与父神的关系。从那时起,关于神与基督位格的一大堆异端邪说就从世上涌现出来,反基督者开始抬头,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将主救主一分为二,从而摧毁了主藉使徒建立起来的圣殿。照主的话说(马太福音24:2),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每块石头都松动,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此处,圣殿不仅指耶路撒冷的实体建筑物,还指教会,整个24章都在讲述教会的终结或末了。
可是,对于这次公会,或随后的议会还有什么好期待的呢?因为它们同样将神性一分为三,将具有人体的神置于他们的脚凳之下。
他们“从别处爬进去”,即绕过主,直接跨越到似乎是另外一位神的父神那里,由此将教会的头从身子那里砍掉,然后只在口头上提及基督的功德,也就是父由于它的缘故而施怜悯,公义也因此直接流入他们里面,连同伴随它的一切,就是罪的赦免、改造、成圣、重生和救赎,并且所有这一切都无需人这一方的任何介入。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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