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4

174.(5)使徒教

174.(5)使徒教会并不知道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它是由尼西亚议会提出或孵化出来的,然后被引入罗马天主教会,并由此被引入与它分离的各教会。使徒教会是指不仅在使徒时代,而且在后来的两三个世纪里,存在于各个地方的教会。但最终,人们开始将圣殿的门从合叶上拧下来,像盗贼一样闯入它的圣所。圣殿是指教会;门是指主神救赎主;圣所是指祂的神性;因为耶稣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阿里乌斯及其追随者就犯下这种罪行。正因如此,君士坦丁大帝才在尼西亚,就是比提尼亚的一座城市召开了一次议会;为了摧毁阿里乌斯的有害异端,议会成员设计、决定并批准了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即父、子、圣灵,其中每个位格都独自并在自己里面拥有个性、存在和持续存在。此外,第二个位格或子,降临并取得人身,完成了救赎的作为;因此,祂的人身因位格合一而拥有神性,祂通过这位格合一而拥有与父神的亲密关系。从那时起,关于神和基督位格的众多可憎异端就开始从地上冒出来,敌基督者开始抬头,把神分成三个位格,把主救主分成两个,从而摧毁了主通过使徒建立的圣殿,这一过程持续到没有一块石头留在另一块石头上不被拆毁了,正如主在马太福音(24:2)中所说的;在这段经文中,“圣殿”不仅是指耶路撒冷的宏伟建筑,还是指教会,整个这一章论述了教会的完结或结束。

但从尼西亚议会和后来的议会上,还能期待什么呢?后来的议会同样将神性一分为三,把道成肉身的神放在这三者下面的脚凳上。这些议会通过从别处爬上来,也就是说,通过越过主攀升到父神那里,就像攀升到另一个神那里一样,把教会的头从它的身体上移除。他们只把“基督的功德”放在嘴里,希望神因它而施怜悯,希望称义和伴随它的一切,即罪的赦免、更新、成圣、重生和拯救,都直接一起流入他们,而这一切都不需要人那一方的任何参与。


诠释启示录 #887

887.启14:10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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