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5)使徒教会并不知道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它是由尼西亚议会提出或孵化出来的,然后被引入罗马天主教会,并由此被引入与它分离的各教会。使徒教会是指不仅在使徒时代,而且在后来的两三个世纪里,存在于各个地方的教会。但最终,人们开始将圣殿的门从合叶上拧下来,像盗贼一样闯入它的圣所。圣殿是指教会;门是指主神救赎主;圣所是指祂的神性;因为耶稣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阿里乌斯及其追随者就犯下这种罪行。正因如此,君士坦丁大帝才在尼西亚,就是比提尼亚的一座城市召开了一次议会;为了摧毁阿里乌斯的有害异端,议会成员设计、决定并批准了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即父、子、圣灵,其中每个位格都独自并在自己里面拥有个性、存在和持续存在。此外,第二个位格或子,降临并取得人身,完成了救赎的作为;因此,祂的人身因位格合一而拥有神性,祂通过这位格合一而拥有与父神的亲密关系。从那时起,关于神和基督位格的众多可憎异端就开始从地上冒出来,敌基督者开始抬头,把神分成三个位格,把主救主分成两个,从而摧毁了主通过使徒建立的圣殿,这一过程持续到没有一块石头留在另一块石头上不被拆毁了,正如主在马太福音(24:2)中所说的;在这段经文中,“圣殿”不仅是指耶路撒冷的宏伟建筑,还是指教会,整个这一章论述了教会的完结或结束。
但从尼西亚议会和后来的议会上,还能期待什么呢?后来的议会同样将神性一分为三,把道成肉身的神放在这三者下面的脚凳上。这些议会通过从别处爬上来,也就是说,通过越过主攀升到父神那里,就像攀升到另一个神那里一样,把教会的头从它的身体上移除。他们只把“基督的功德”放在嘴里,希望神因它而施怜悯,希望称义和伴随它的一切,即罪的赦免、更新、成圣、重生和拯救,都直接一起流入他们,而这一切都不需要人那一方的任何参与。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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