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揭秘启示录 #937

937.启22:3.

937.启22:3.“以后再没有咒诅。在城里有神和羔羊的宝座,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人与主分离,因为主将亲自在新教会掌权;那些处于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因与祂结合而将与祂同在。“以后再没有咒诅”表示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分裂主的邪恶或源于邪恶的虚假;并且由于邪恶与虚假只在接受者,也就是人里面才有,故这句话表示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人与主分离。在圣言中,“受咒诅的”表示使人与主分离,并远离祂的所有邪恶与虚假;因为那时这人变成了一个魔鬼或撒但。“在城里有神和羔羊的宝座”表示主将亲自在新教会掌权;因为一个“宝座”在此表示一个国度;主的国度就是唯独祂受敬拜之地。“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示那些处于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之人将与祂同在,并因与祂结合而将遵行祂的诫命。“主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真理之人(3,380节);“事奉”(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良善之人(128节);因此,“要事奉祂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从主经由圣言而来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
今日的教会并不知道与主结合构成天堂,而结合通过对祂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同时守祂诫命的生活来实现,所以有必要对这些事加以说明。对它们一无所知的人可能会问,什么是结合?承认和生活如何能构成结合?这些有什么必要?难道每个人不能单凭怜悯得救?除了唯信外,其它得救的途径有什么必要?神不是仁慈和全能的吗?不过,要让他知道,在灵界,认识和承认产生一切临在,而属于爱的情感则产生一切结合。因为灵界的空间并非别的,不过是取决于心智,也就是情感、因而思维的相似性的表象。因此,若有人要么通过名声,要么通过与其来往、或交谈、关系而认识另一个人,那么当他出于这种认识的观念思及这个人时,他就会与此人同在,尽管表面上看,他或许距离有一千斯特迪亚(经上译为斯他丢,古希腊长度单位,1斯特迪亚等于157.5米)那么远。他若还爱着所认识的另一个人,便会与对方同住一个社群;若从至内在爱着对方,就会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这就是整个灵界所有人的状态;并且所有人的这种状态皆源于此:主照着信与每个人同在,但照着爱相结合。信,因而主的临在通过认识出于圣言的真理,尤其涉及主自己的真理而被赐下;而爱,因而结合则通过照祂诫命的生活而被赐下,因为主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有必要说明这一切是如何成就的。主爱每个人,愿意与他结合;但只要这人陷入邪恶的快乐,如仇恨与报复的快乐,通奸和行淫的快乐,各种形式的抢劫或偷窃的快乐,亵渎和说谎的快乐,以及自我和尘世之爱的欲望,祂就无法与其结合;因为凡是陷入这些快乐的人都与地狱里的魔鬼为伍。诚然,主甚至也爱地狱里的人;但祂无法与他们结合,除非这些邪恶的快乐被除去;而这些快乐无法被主除去,除非此人检查自己,以便知道自己的邪恶,在主面前承认并忏悔它们,愿意停止这些邪恶,从而实践悔改。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因为他感觉不到他通过主做任何事;这种感觉之所以被赋予人,是因为结合要成为结合,必须是相互的,也就是必须是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因此,邪恶及其快乐越被除去,主的爱就越进入,如前所述,主的爱普遍面向所有人;然后人就被引离地狱,被引入天堂。人在世时必须这样行;因为就人的灵而言,人在世时如何,他就永远保持如何;唯一不同之处在于,若他生活良善,其状态会变得更完美;因为那时,他不再披戴肉身,而是以灵体来过属灵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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