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829.“并要踹全能神怒气和烈怒的酒榨”表唯独主忍受教会的一切邪恶,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一切暴行。“神怒气和烈怒的酒”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和玷污,因而表示教会的邪恶与虚假(316, 632, 635, 758节)。“踹酒榨”表示忍受它们、与它们争战并将其罚入地狱,从而使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摆脱它们的侵扰。事实上,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因为那时地狱已经增长到开始侵扰天使的地步;主通过与它们争战、因而通过试探征服它们;属灵的试探无非是与地狱的争战。由于就其情感、因而思维而言,人人都与灵人相伴,恶人与地狱灵相伴,善人与天上的天使相伴,故主征服地狱时,不仅使天上的天使摆脱侵扰,还地上的世人摆脱侵扰。
因此,这就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所表示的:
祂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那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被欺压;祂从活人之地被剪除,因我百姓的罪过受鞭打;将罪孽担在祂的灵魂上。(以赛亚书53:4-10)
这些话论及主,论及祂通过地狱并最终通过将祂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犹太人所受的试探。主的争战在以赛亚书(63:1-10)中被描述,那里也有这些话:
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醡的;我独自踹酒醡。(以赛亚书63:2,3)
这些话表示唯独主忍受教会的邪恶与虚假,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暴行。之所以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施暴,是因为主就是圣言;天主教和唯信的改革宗或新教的暴行是施向圣言和主的。主在施行最后的审判时,忍受这两个宗教的邪恶与虚假,祂通过最后的审判再次征服地狱;若不再次征服地狱,如祂在马太福音(24:21, 22)中所说的,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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