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揭秘启示录 #789

789.“凡有船在海

789.“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它们一时之间就变为荒凉”表因此缘故,凡愿意购买的人都通过天主教的神圣事物而获赦免,因为世俗和短暂的财富换来属灵和永恒的财富;而现在却没有人买了。“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表示通过天主教的神圣事物安抚神,或以为用世俗和短暂的货物或财富,他们会换来属灵和永恒的货物或财富;也就是说,用金、银、宝石、珍珠、紫色料和(18:12,13)所列举的其它事物,他们会换来死后的祝福和幸福。“奢侈”表示这些事物,他们声称他们通过那城因“奢侈”而成了富足。众所周知,他们也这样说的。“它们一时之间就变为荒凉”表示由于该宗教的毁灭,今后没有人会买他们的神圣事物。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上述事物。奢侈之物表示教会的神圣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得太阳所产的宝物,月亮所养成的宝物,永世之岭的宝物,得地的宝物。(申命记 33:13-16)
以法莲是我的宝贵儿子吗?是可喜悦的孩子吗?(耶利米书31:20)
“以法莲”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锡安的众子比精金还宝贵。(耶利米哀歌4:2)
“锡安的众子”是指教会的真理。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3:12; 43:4;诗篇36:7; 45:9; 49:8; 72:14 ;116:15)。正因如此,凡有船在海中的都通过那城因她的奢侈而成了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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