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763.启18: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也要怎样给她痛苦悲哀”表死后,照其内心因着统治而欢喜雀悦,以及心智和肉体因着财富而得意忘形的程度,他们会因被推翻和嘲弄,以及贫苦和悲惨而遭受内在悲伤。“她怎样荣耀自己”表示照内心因着统治而欢喜雀悦的程度,因为他们以此为荣耀。“怎样奢华”表示照心智和肉体因着财富而得意忘形,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和满足的程度(759节)。“给她痛苦”表示由于统治被推翻和那时所受的嘲弄而经受的内在悲伤。他们死后的痛苦唯源于此。“给她悲哀”表示由于贫苦和悲惨而经受的内在悲伤,他们死后的悲哀即源于此。
出于自我之爱统治主的一切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之爱的快乐,死后就会转化为这种痛苦;对那些具有上述统治之爱的人来说,以由财富而来的奢华填充心智和身体之爱的愉悦,死后转化为这种悲哀。因为从爱发出的快乐和愉悦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因此,当这些转为对立面时,就有痛苦和悲哀产生。这些就是圣言中地狱的“痛苦”所表示的报应和惩罚;因此,那里的“火”表示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仇恨。在先知书,类似的话论及巴比伦或巴别,如:
我必在你们眼前报复巴比伦人在锡安所行的诸恶。(耶利米书 51:24)
行毁灭的要临到巴比伦,因为耶和华是施行报应的神,必定施行报应。(耶利米书 51:55,56)
你的威势下到阴间,你下面铺的是蛆(内在悲伤的折磨);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凡看见你的都必说:使大地战抖、使列国震动的,是这个人吗?(以赛亚书14:11,13-17)
这段话论及路西弗,路西弗在此就是巴比伦;这一点从以赛亚书(14:4,22)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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