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384.“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表并且要通过圣言的真理引领他们与祂自己结合。“生命水的泉源”表示主,以及圣言;“水”表示真理(50节),由于当人照着圣言的神性真理生活时,这神性真理就变成了生活,与主的结合便产生了,所以“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表通过圣言的真理引领与主结合。“一个泉源”和“诸泉源”表示主,以及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啊,我所有的泉源都在你里面。(诗篇87:7)
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17:13)
百姓离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你也必叫他们喝你乐河的水,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诗篇36:8,9)
那日,必给耶路撒冷的居民开一个泉源。(撒迦利亚书13:1)
以色列在雅各的泉源独自安然居住。(申命记33:28)
当主坐在雅各泉旁时,祂对那妇人说,我所赐的水要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5-20)
约瑟是泉(源)旁多结果子的人。(创世记49:22)
从以色列源头而来的称颂主。(诗篇68:26)
那时,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以赛亚书12:3)
我将生命泉的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启示录21:6)
我要引他们到水泉旁,行在正直的路上。(耶利米书31:9)
以赛亚书中也有类似这些,以及上述启示录中的话:
他们不饥不渴,炎热必不伤害他们,因为怜恤他们的必引导他们,直到水泉旁边。(以赛亚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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