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揭秘启示录 #355

355.“玛拿西支派

355.“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事奉和行动的意愿。有三样事物依次相随,即:对主之爱,智慧和功用,如前所述(352节);此处也一样,即相爱、认知或领悟、意愿或行动;这三者同样构成一体,因此若其中一个缺失,另外二个就什么也不是;以行动来事奉的意愿就是结果,因而是终端,前面二者在它里面并共存。“玛拿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玛拿西和以法莲的父亲约瑟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教会的属灵之物就是意愿的良善,和同时认知的真理;正因如此,“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以法莲”表示教会的智识(intellectual)。“玛拿西”之所以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是因为“以法莲”表示教会的智识,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那里频繁提及以法莲;“玛拿西”因表示教会的意志,故也表示行动,因为意愿是一切行动的努力,哪里有努力,一旦有可能,哪里就有行动。“玛拿西”数处被提及,如他出生时(创世记41:50-52);雅各接纳他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并为他祝福(创世记48:15,16);摩西为他祝福(申命记33:17);还有以赛亚书(9:17-21),诗篇(60:7; 80:2; 108:8)。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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