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4)在思维观念上,来自永恒或创世之前的三个神性位格的三位一体是三神的三位一体;这种观念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一位神来消除。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三位一体就是三神的三位一体,这一点从以下《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内容很清楚地看出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视为全基督教的,或普遍性的,现今关于神所认识和承认的一切都源于它。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能看出,尼西亚议会成员只理解为三神的三位一体,而尼西亚议会生出了这个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遗腹子。不仅他们所理解的三位一体是三神的三位一体,而且整个基督教界也都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都从这个源头获得其一切知识,每个人都服从或紧紧抓住基于这些话的信仰。
当今基督教界是不是把三位一体只理解为三神的三位一体,我把这一点作为一个挑战提交给每个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无论博学的大师还是神学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甚至身穿紫袍的红衣主教,事实上还有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每个人自己商量一下,然后宣布他所形成的观念,或出于他心智里的东西说话。该信经的话被普遍视为关于神的教义,这些话使这一点如水晶杯里的水一样明显和清晰,即: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个都为神、为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但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因此,真理和宗教,或真理和信仰不是一回事,而是彼此矛盾的两样东西。此外,该信经还补充说,没有三个神和主,只有一个神和主,以免他们受到全世界的嘲笑,因为谁不会嘲笑三神观呢?谁看不出这个补充中的矛盾呢?
然而,如果他们说,事实上,神性本质属于父,神性本质属于子,神性本质属于圣灵,然而,并没有三个神性本质,而是有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也就是说,如果将父理解为起源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由此而来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发出的神性,它们是一位神的三个组成部分,那么这个奥秘是可以理解的。或者如果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就像人的灵魂,将神性人身理解为像这灵魂的身体,将圣灵理解为像从灵魂和身体这两者发出的运作或活动,那么三个本质就可以理解了,但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因而一起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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