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当今基督教会所信奉并引入其信仰的三一观是:父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二者发出,每一个都凭自己为神。对于这样的三位一体,人类心智只能像理解“三头政治”那样来理解,如同一个国家有三个国王,或在一支军队由三个将军率领,或一个房子里有三个主人,其中每一个都有同等的权柄。这只能导致毁灭。人若在脑海中勾勒或描绘这样的三头政治,同时又维持他们的一体性,就只能将它想象为一个身子三个头,或一个头三个身子的人。三位一体必以这样一个畸形而可怕的形像呈现给那些信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自为神,并将他们联结起来以形成一个神,却否认神是一,故而是一个位格之人。
神自永恒所生的儿子降下来,并为自己取了人的样式,这样的观念好比古人的神话传说,即人类灵魂自世界之初被造,然后进入肉体,变成男人和女人。它还好比这一荒诞观念:一个人的灵魂进入另一人中,就像许多犹太教会中很多人所信的那样,如以利亚的灵魂回到施洗约翰的身体中,大卫回到他自己或某个其他人的身体中,来统治以色列和犹大。因为以西结说:
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们,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卫。他必牧养他们,作他们的牧人。我耶和华必给他们作神,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王。(以西结书34:23,24)
还有其它这样的经文。但他们不知道,大卫在此表示主。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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