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3)这三位一体并非存在于创世之前,而是在创世之后,就是当神道成肉身,然后在主神救世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之时,它才被提供和作成。
当今基督教会承认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前;也就是说,耶和华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两者出来;这三者每一位都独自或单独为神,因为每一位都一个凭自己存在的位格。但由于这一点是一切理性所不能理解的,所以它被称为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只能通过这样的信仰而变得容易理解:即这三者共享一个神性本质;这个神性本质是指永恒、无限、全能,因而是同等的神性、荣耀和威严。但下文将证明,这是三个神的三位一体,因而不是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然而,从上述内容明显可知,父、子、圣灵的圣三一因是一位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故是神性三位一体,在神道成肉身,因而创世之后才被提供和作成。
圣三一就在主神救世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这是因为,构成一个本质的一位神的三要素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祂里面。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也能清楚看出来,即: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而是从祂说话;还有,当从死里复活时,祂从坟墓中取了祂整个人体,包括肉与骨(马太福音28:1-8;马可福音16:5,6;路加福音24:1,2,3;约翰福音20:11-15),这是任何人所办不到的事。对此,祂在说以下这番话时,就是在给门徒们一个活生生的证据: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实在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每个人若愿意,都能由此确信,主的人性就是神性;所以在祂里面,神为人,人为神。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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