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3)这三位一体并非存在于创世之前,而是在创世之后,就是当神道成肉身,然后在主神救世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之时,它才被提供和作成。
当今基督教会承认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前;也就是说,耶和华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两者出来;这三者每一位都独自或单独为神,因为每一位都一个凭自己存在的位格。但由于这一点是一切理性所不能理解的,所以它被称为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只能通过这样的信仰而变得容易理解:即这三者共享一个神性本质;这个神性本质是指永恒、无限、全能,因而是同等的神性、荣耀和威严。但下文将证明,这是三个神的三位一体,因而不是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然而,从上述内容明显可知,父、子、圣灵的圣三一因是一位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故是神性三位一体,在神道成肉身,因而创世之后才被提供和作成。
圣三一就在主神救世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这是因为,构成一个本质的一位神的三要素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祂里面。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也能清楚看出来,即: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而是从祂说话;还有,当从死里复活时,祂从坟墓中取了祂整个人体,包括肉与骨(马太福音28:1-8;马可福音16:5,6;路加福音24:1,2,3;约翰福音20:11-15),这是任何人所办不到的事。对此,祂在说以下这番话时,就是在给门徒们一个活生生的证据: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实在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每个人若愿意,都能由此确信,主的人性就是神性;所以在祂里面,神为人,人为神。
355.“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事奉和行动的意愿。有三样事物依次相随,即:对主之爱,智慧和功用,如前所述(352节);此处也一样,即相爱、认知或领悟、意愿或行动;这三者同样构成一体,因此若其中一个缺失,另外二个就什么也不是;以行动来事奉的意愿就是结果,因而是终端,前面二者在它里面并共存。“玛拿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玛拿西和以法莲的父亲约瑟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教会的属灵之物就是意愿的良善,和同时认知的真理;正因如此,“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以法莲”表示教会的智识(intellectual)。“玛拿西”之所以表示教会的意志(voluntary),是因为“以法莲”表示教会的智识,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那里频繁提及以法莲;“玛拿西”因表示教会的意志,故也表示行动,因为意愿是一切行动的努力,哪里有努力,一旦有可能,哪里就有行动。“玛拿西”数处被提及,如他出生时(创世记41:50-52);雅各接纳他以取代西缅(创世记48:3-5),并为他祝福(创世记48:15,16);摩西为他祝福(申命记33:17);还有以赛亚书(9:17-21),诗篇(60:7; 80:2; 108:8)。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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