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9

169.从存在于每个

169.从存在于每个人里面的三位一体明显可知,神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每个人里面都有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在主里面也是如此,因为正如保罗所说的,“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因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是神性,而人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人性。每个人都可以看出,以下神秘观念并没有理性的参与,即:有三个神性位格,但只有一位神,这神虽为一,却不是一个位格;相反,理性虽被催眠,却仍强迫嘴巴像鹦鹉一样说话。当理性沉睡时,口中的话语不就是死的声音吗?当嘴巴说出理性远离和不同意的话时,这话不是愚蠢的吗?如今,人类理性在神性三位一体方面,被捆绑得像监牢里一个戴着手铐脚镣的人;它可以比作因让圣火熄灭而被活埋的维斯塔贞女。然而,在教会之人的心智中,神性三位一体本应像一盏明灯一样闪耀,因为在其三位一体和一体性上的神,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性中的全部。但如果灵魂成为一个神,身体成为另一个神,运作或活动成为第三个神,那么这与将一个人的三个要素分成三个彼此不同的部分有什么不同?这岂不是把他切成碎片并杀害他吗?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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