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905.“见有一片白云”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字义上的那种圣言,这字义包含灵义。这从“云”的含义清楚可知,“云”是指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对此,参看AE 36, 594节);这云看上去是白的,因为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灵义上的那种圣言透过它闪闪发光;出现在天堂中的一切白色都凭天堂之光存在,天堂之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天使因处于神性真理而穿着白色和发光的衣服。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在圣言中,白色论及真理(参看AE 1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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