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启14:6
869.启14:6.“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表示来自主的各处的显现。这从“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是指来自主的各处的显现;“一位天使”表示来自主的某种事物,因为天使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凭主而为天使;他们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因此,在圣言中,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天堂本身也不是凭天使的自我,而是凭他们里面的神性而为天堂(参看AE 130a, 200, 302节)。“飞”表示审视和同在(参看AE 282节),但在此表示显现;因为它使“有永远的福音”所指的主的降临显现,也使最后审判的到来显现;“在中间”表示各处(参看AE 313节);由此清楚可知,“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表示来自主的各处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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