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就像人的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一样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个要素似乎是三个位格,这是不可能的。但当这样来理解:构成灵魂的父的神性、构成身体的子的神性,和构成运作或活动的圣灵的神性或发出的神性,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时,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的神性,来自父的子是祂的神性,来自这两者的圣灵也是祂的神性;由于这三者在本质上为一,在心智上也为一,所以它们构成一位神。然而,如果这三个神性被称为三个位格,并且每一个位格都有被归于祂的独有属性,即归算被归于父,调解或中保被归于子,运作或活动被归于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分裂了,而事实上,神性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这三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神,而是每个人都只具有三分之一的权力;这种安排或概念必被健全的理解力弃绝。
836.启13:16.“他又使众人,小的、大的,富的、穷的,自由的、为奴的”表示较低的和较高的,智慧的和简单的,从自己那里思考的和从别人那里思考的。这从“众人,小的、大的”、“富的、穷的”和“自由的、为奴的”含义清楚可知:“众人,小的、大的”是指较低的和较高的,或更普通的和更杰出的;“富的、穷的”是指智慧的和简单的。那些拥有大量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因而智慧的人被称为“富”(可参看AE 118, 236节);那些因没有圣言而没有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却又渴望它们的人被称为“穷”(也可参看AE 118, 238节)。“自由的、为奴的”是指从自己那里思考的人和从别人那里思考的人。从自己那里思考就是从自己那里看见一件事是真的还是假的,从而选择这一个,弃绝那一个。他们就是那些被主变得属灵,因而处于天堂之光,从主那里看见并被主引导的人;因为从主那里思考和生活就是自由;从地狱那里思考和生活就是奴役;这些人是“自由的”(可参看AE 248, 490a,b, 701a, 774节);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使他们自由,这一点在约翰福音(8:32–36)已经声明了。当教会处于来自爱的信时,它就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但当它处于无爱之信时,它就处于一种奴役的状态,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21:18)中的话的意思(可参看AE 820节)。由此可推知,“为奴的”是指那些不是从自己,而是从别人那里思考,看不到一件事是真的还是假的,却承认它是真的之人。这些人就是“为奴的”,而那些从自己那里思考的人是“自由的”,这一点从他们的对照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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