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606.启10:5.“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表示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这从“从天降下的天使”和“踏海踏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天降下的天使”是指主(参看AE 593节);“踏海踏地”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也可参看AE 600a节),因为“踏它们”表示它们都服从于祂。因此,在诗篇:
你让祂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诗篇8:6)
这些话论及主;“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表示祂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掌管。以赛亚书:
我要使我脚所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3)
“主脚所踏之地”在普遍意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在众天堂之上;但在具体意义上,“主脚所踏之地”表示教会,因为主的教会在自然界的世人中间,属世的是神性终止于其中,可以说停靠于其上的最低层或终端。这就是为何地上的教会也被称为“主的脚凳”,如在以赛亚书:
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马太福音5:35)
以及耶利米哀歌:
祂将以色列的华美从天扔在地上,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诗篇: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7)
这话论及主,“祂脚凳”表示地上的教会。
由此可见,“踏海踏地”当论及主时,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但祂脚所踏的“海和地”尤表最低层天堂和地上的教会,如刚才所述。事实上,天使身体的上半部分表示高层天堂,因为它们对应于这些天堂;至内层天堂对应于头,中间天堂对应于胸部直到腰,终端天堂对应于脚,但地上的教会对应于脚底;因此,教会由“祂的脚凳”来表示。从这种对应关系可以推断出,踏海踏地、表示主的天使代表什么,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即:祂代表整个天堂;因为主就是天堂,祂的神性人身照着自己的形像形成天堂。这就是为何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对应于人的一切事物;因此,天堂也被称为最大的人或大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节)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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