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515.启8:10, 11.第三位天使吹号,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
“第三位天使吹号”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恶人的第三个变化(516节);“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表示圣言的真理被自我之爱歪曲了(517节);“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表示因此,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灭亡了,教会的教义由此也灭亡了(518节)。
“这星名叫苦艾”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519节);“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520节);“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表示所有这样的人都被圣言的真理所变成的虚假毁灭了(521节);“因水变苦”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5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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