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492.“有许多香赐给他”表示丰富的真理。这从“香”和“许多”的含义清楚可知,“香”是指属灵良善的真理;“许多”是指真理的丰富,因为在圣言,“多”论及真理,“大”论及良善。“香”表示真理,因为香祭代表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乳香”表示属灵良善,如前所示;因此,乳香的“香祭”代表从属灵良善发出之物,从这良善发出之物就是真理。因为正是该良善思想并讲述真理,也就是说,人出于这良善思想并讲述真理。此外,属灵良善通过真理在人里面得以形成;因为当人照真理生活时,与他同在的真理就变成属灵良善(参看AE 458a节);因此,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真理(也可参看AE 376a,b,e节)。至于香祭及其含义,可参看前文(AE 324节),那里论述了这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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