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就像人的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一样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个要素似乎是三个位格,这是不可能的。但当这样来理解:构成灵魂的父的神性、构成身体的子的神性,和构成运作或活动的圣灵的神性或发出的神性,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时,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的神性,来自父的子是祂的神性,来自这两者的圣灵也是祂的神性;由于这三者在本质上为一,在心智上也为一,所以它们构成一位神。然而,如果这三个神性被称为三个位格,并且每一个位格都有被归于祂的独有属性,即归算被归于父,调解或中保被归于子,运作或活动被归于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分裂了,而事实上,神性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这三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神,而是每个人都只具有三分之一的权力;这种安排或概念必被健全的理解力弃绝。
启示录7:2, 3
421.启7:2, 3.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永生神的印;他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大声喊着;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
“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表示从主出来的神性之爱(422节);“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神性意愿(423节);“他大声喊着”表示神性命令(424节);“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表示流注未被允许变得强有力(425节)。
“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表示免得善人在各个地方与恶人一道灭亡(426节);“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首先要被分离(4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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