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807.启19:3.“他们又说了第二次,哈利路亚!她燃烧的烟往上冒,直到世世代代”表出于欢喜而对主的感恩和颂扬,因为这亵渎的宗教已被罚入地狱,直到永远。他们出于各种欢喜的情感,以及害怕“又说了第二次”,因他们摆脱了那些陷入该宗教之人的侵扰而欢喜,又害怕这些人再次起来侵扰他们。“哈利路亚”表示对主的感恩和颂扬(参看803节)。“淫妇的烟”表示这个宗教的可怕虚假,因为源于邪恶的虚假看似火中冒出的烟(422节),在那里,火是指自我之爱(468, 494, 766节)。当“她燃烧的烟”论及巴比伦时,表示亵渎(766, 767节)。“往上冒,直到世世代代”表示将她罚入地狱,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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