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403.“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表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并陷入唯信之人所具有的地狱之爱的表象。 “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并陷入唯信者当中的教会;那些处于外在的人俗称“平信徒”,因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被称作“神职人员”(397,402节)。“大山”表示爱(336节),“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地狱之爱(494,599节);这是此爱在那些此处所论述之人身上的表象,并且在天使看来就是如此;原因在于,“唯信”就是与仁分离之信(388节);哪里没有仁,即没
有对邻之爱,也就是属灵之爱,哪里就有地狱之爱;居间的爱是不存在的,除非在那些不冷不热的人当中(关于这种人,参看启示录3: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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