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359.启7:8.“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在至高意义上,“西布伦”表示主里面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结合;在属灵意义上,表示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中的人所具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故此处“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他还因“同住”而得名(创世记30:19,20);“同住”论及心灵合而为一的已婚配偶,因为这样的结合就是属灵的同住。此处“西布伦”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之爱。主是爱之良善本身,并恩准教会成为出于这良善的真理;当教会中人以真理接受来自主的良善时,“同住”就产生了。在这种情况下,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就在人里面形成了,该婚姻便是教会本身,于是,他成为一个天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神的国,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经常被比作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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