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269.“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表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在启示录,“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被杀过的羔羊”表示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启示录第一章中的也一样:
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启示录1:18)
这句话表示主在教会被漠视,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59节);这一事实可见于下文(294节)。由于“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并且经上论到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然后说“展开书卷、揭开七印”,还由于除了唯独神外,没有任何人能做到这一切,故可知,“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而“被杀”表示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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