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当我们说,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就像人的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一样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个要素似乎是三个位格,这是不可能的。但当这样来理解:构成灵魂的父的神性、构成身体的子的神性,和构成运作或活动的圣灵的神性或发出的神性,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时,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的神性,来自父的子是祂的神性,来自这两者的圣灵也是祂的神性;由于这三者在本质上为一,在心智上也为一,所以它们构成一位神。然而,如果这三个神性被称为三个位格,并且每一个位格都有被归于祂的独有属性,即归算被归于父,调解或中保被归于子,运作或活动被归于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分裂了,而事实上,神性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这三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神,而是每个人都只具有三分之一的权力;这种安排或概念必被健全的理解力弃绝。
II.如今被说成是先于信仰、随后是福音安慰的悔罪,不是悔改
512.改革宗基督教界教导说,有一种他们称之为悔罪的焦虑、痛苦和恐惧会临到即将重生的人。在这些人身上,它先于信仰,随后是福音的安慰。他们声称,这些人身上的这种悔罪源于对神的公义愤怒和随之而来的永恒诅咒的惧怕;由于亚当的罪和由此产生的人向恶的倾向,这永恒的诅咒粘附在每个人身上,或说是每个人所固有的。他们说,没有这种悔罪,将主救主的功德和公义归算给人的信仰就不会被赐予;但那些获得这种信仰的人会得到福音的安慰,这安慰就是,他们无需自己的任何合作就会称义,也就是说,被更新、重生和成圣,因而从诅咒的状态转到永恒幸福的状态,即永生。但关于这种悔罪,接下来要考虑几个问题:(1)它是悔改吗?(2)它有什么价值吗?(3)它真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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