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7.人皆承认,这三要素,即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主神救主里面,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父,这一点无人否认,除了敌基督的外。因为在圣言中,无论旧约还是新约,祂都被称为耶和华的儿子,至高神的儿子,独生子。因此,父的神性是祂的第一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由此可知,玛利亚所生的这个儿子就是这神性灵魂的身体,因为在母亲子宫中成长的只是从灵魂成孕并源于灵魂的肉体。所以,这是第二要素。活动构成第三要素,因为活动是由灵魂和身体共同产生的;所产生的任何事物都与产生它的事物同属一个本体。父、子、圣灵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主的话明显证明这一点:即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还有,祂与圣灵为一,因为圣灵是通过父而从主发出的神性,这一点通过前面(153,154)所引用的圣言已予以充分证明。因此,再次证明它是多余的,就像人已饱足,却还往桌上子摆食物一样。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实存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实存,当有实存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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