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7

167.人皆承认,这

167.人皆承认,这三要素,即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主神救主里面,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父,这一点无人否认,除了敌基督的外。因为在圣言中,无论旧约还是新约,祂都被称为耶和华的儿子,至高神的儿子,独生子。因此,父的神性是祂的第一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由此可知,玛利亚所生的这个儿子就是这神性灵魂的身体,因为在母亲子宫中成长的只是从灵魂成孕并源于灵魂的肉体。所以,这是第二要素。活动构成第三要素,因为活动是由灵魂和身体共同产生的;所产生的任何事物都与产生它的事物同属一个本体。父、子、圣灵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主的话明显证明这一点:即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还有,祂与圣灵为一,因为圣灵是通过父而从主发出的神性,这一点通过前面(153,154)所引用的圣言已予以充分证明。因此,再次证明它是多余的,就像人已饱足,却还往桌上子摆食物一样。

诠释启示录 #1005

1005.启16:15

1005.启16:15.“看哪,我来像贼一样”表示主的降临和那时最后的审判。这从“像贼一样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像贼一样来”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降临和那时最后的审判;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如马太福音6:19, 20; 24:42, 43; 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2:9; 何西阿书7:1)也一样。这就是“像贼一样来”的含义,因为夺走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摧毁教会,就像盗贼夺走财富,抢劫一户人家一样,被归于主;还因为那时教会在黑夜和黑暗之中,也就是说,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教会的最后状态被称为“黑夜”,那时占上风的虚假被称为“黑暗”;盗贼趁天黑的时候在夜里到来。这就是为何主的降临和最后的审判被比作贼(参看AE 193节)。

(关于第六诫续)

通奸是地狱,因而是可憎的,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不同的种子或精子混和在一个女人的子宫里。男人的种子或精子里面隐藏着男人生命的至内层,因而隐藏着一个新生命的雏形或开始;它因这一事实而是神圣的。将它与其他男人的至内层和雏形共融,如在通奸中所发生的那样,就是亵渎。这就是为何通奸是地狱,又为何地狱一般被称为通奸。由于只有腐败的东西(也来自属灵源头)能从这种混和中存在,所以可知,通奸是可憎的。

因此,地狱的妓院里会出现各种肮脏的东西;当天堂之光照进妓院时,只见奸妇与奸夫像猪一样躺在自己的污秽中;令人惊奇的是,当在污秽中间时,他们像猪一样在自己的快乐中。但这些妓院都是关着的,因为当它们打开时,一种引起恶心呕吐的恶臭就会散发出来。贞洁的婚姻则完全不同;在贞洁的婚姻中,男人的生命通过种子或精子将自己添加到妻子的生命中;亲密结合或至内在的结合由此而来,他们因这种结合不再是二,而是一体。婚姻之爱照着这种结合而增长,天堂的一切良善则与它一起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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