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7.人皆承认,这三要素,即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主神救主里面,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父,这一点无人否认,除了敌基督的外。因为在圣言中,无论旧约还是新约,祂都被称为耶和华的儿子,至高神的儿子,独生子。因此,父的神性是祂的第一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由此可知,玛利亚所生的这个儿子就是这神性灵魂的身体,因为在母亲子宫中成长的只是从灵魂成孕并源于灵魂的肉体。所以,这是第二要素。活动构成第三要素,因为活动是由灵魂和身体共同产生的;所产生的任何事物都与产生它的事物同属一个本体。父、子、圣灵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主的话明显证明这一点:即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还有,祂与圣灵为一,因为圣灵是通过父而从主发出的神性,这一点通过前面(153,154)所引用的圣言已予以充分证明。因此,再次证明它是多余的,就像人已饱足,却还往桌上子摆食物一样。
1001.启16:14.“他们本是鬼魔的灵”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推理。这从“像青蛙的污灵”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像青蛙的污灵”是指基于纯粹的虚假反对神性真理的推理(参看AE 1000节);“鬼魔”是指来自地狱的事物。因为在地狱,那些处于对歪曲真理的欲望之人被称为“魔鬼或鬼魔”,歪曲真理主要是通过推理做到的;因此,“魔鬼和鬼魔或恶魔”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欲望和虚假,这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利未记17:7; 申命记32:17; 以赛亚书13:21; 34:14; 诗篇106:37; 马太福音4:24; 8:16, 28, 31;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 34,39; 路加福音4:33–38, 41; 8:2, 26–40; 9:1, 37–42, 49; 13:32; 启示录9:20; 18:2)。
(关于第六诫续)
天使从婚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美丽;因此,每位天使都照着那爱而获得它。事实上,所有天使都是其情感的形式,因为在天堂,在脸上伪装不属于情感的东西是不可以的;因此,他们的脸是他们心智的类型。所以当他们拥有婚姻之爱时,也拥有对主之爱,相爱,对良善的爱,对真理的爱和对智慧的爱;这些爱在他们身上塑造他们的脸,或说将形式赋予他们的脸,在他们的眼睛里表现得像生命之火;再加上纯真和平安,这使他们的美丽变得完整。这些形式就是至内层天使天堂的形式;它们是真正的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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