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7.人皆承认,这三要素,即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主神救主里面,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父,这一点无人否认,除了敌基督的外。因为在圣言中,无论旧约还是新约,祂都被称为耶和华的儿子,至高神的儿子,独生子。因此,父的神性是祂的第一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由此可知,玛利亚所生的这个儿子就是这神性灵魂的身体,因为在母亲子宫中成长的只是从灵魂成孕并源于灵魂的肉体。所以,这是第二要素。活动构成第三要素,因为活动是由灵魂和身体共同产生的;所产生的任何事物都与产生它的事物同属一个本体。父、子、圣灵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主的话明显证明这一点:即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还有,祂与圣灵为一,因为圣灵是通过父而从主发出的神性,这一点通过前面(153,154)所引用的圣言已予以充分证明。因此,再次证明它是多余的,就像人已饱足,却还往桌上子摆食物一样。
96.“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所说的毁谤话”表错误断言他们处于爱之良善,其实并未处于爱之良善。“亵渎话”在此表错误的断言;“犹太人”并非表犹太人,而是表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而言,表爱之良善;因此“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所说的毁谤话”表错误断言他们处于爱之良善,其实并未处于爱之良善。“犹太人”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是因为在圣言中,“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色列”表示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因此,“犹太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之人,“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这些人就是“犹太人”所指的,这一点下文(350节)所引用的许多经文明显可知,有关该主题的相关内容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1节)。从抽象意义上说,“犹太人”表爱之良善,因为灵义是从人物抽象出来的(78, 79节)。人若不知“犹太人”在圣言中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之人,他们就是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那么在读圣言的先知书时,必陷入许多错误中。关于这一点,可见下文(3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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