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6.(2)父、子和圣灵这三者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它们构成一体,就像灵魂、身体和运作在人里面构成一体一样。任何事物里面都有普遍要素和具体要素,这些一起构成一个本质。一个人的普遍要素是他的灵魂、身体和运作;这些构成一个本质,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即:一个来自另一个,并为了另一个而存在于一个连续不断的系列中;因为人从灵魂得到他的初始,灵魂是精子或种子的真正本质。此外,灵魂不仅发起,还按它自己的顺序产生身体的各个部位,或属于身体的一切,后来产生从灵魂和身体的合作发出的一切活动或运作。因此,从这一个从另一个的产生,以及随之而来的嫁接或相互渗透和结合中可以看出,这三者属于一个本质,因此被称为三个要素(或说,由于一个要素产生另一个要素,因此后续的要素被嫁接到之前的要素上,并与之结合,所以这三个要素共享一个本质。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三个基本要素)。
454.“是从各民族、各支派来的”表示所有照其宗教教义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这从“民族”和“支派”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对此,参看AE 175, 331节),在此是指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支派”是指整体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对此,也可参看AE 431节)。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照其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所以“支派”表示这些人所信以为真理和良善的宗教教义;当论述这些人时,这就是圣言中“支派”所表示的;而前面所论述的“以色列支派”表示所有处于教会的纯正真理和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真理和良善。故此处“从各民族、各支派来的”表示所有照其宗教教义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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