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6.(2)父、子和圣灵这三者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它们构成一体,就像灵魂、身体和运作在人里面构成一体一样。任何事物里面都有普遍要素和具体要素,这些一起构成一个本质。一个人的普遍要素是他的灵魂、身体和运作;这些构成一个本质,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即:一个来自另一个,并为了另一个而存在于一个连续不断的系列中;因为人从灵魂得到他的初始,灵魂是精子或种子的真正本质。此外,灵魂不仅发起,还按它自己的顺序产生身体的各个部位,或属于身体的一切,后来产生从灵魂和身体的合作发出的一切活动或运作。因此,从这一个从另一个的产生,以及随之而来的嫁接或相互渗透和结合中可以看出,这三者属于一个本质,因此被称为三个要素(或说,由于一个要素产生另一个要素,因此后续的要素被嫁接到之前的要素上,并与之结合,所以这三个要素共享一个本质。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三个基本要素)。
171.“不晓得他们所说撒但之深奥的人”表示被这些人缠住。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即:在地狱掌权的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爱与在天堂掌权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相反。表示地狱(参看AE 120节)的“撒但”不断激起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人也怀着快乐接受这些爱,因为它们经遗传而在他里面,因而是他的自我;地狱就这样慢慢侵入并缠住人。这就是“撒但之深奥”所表示的。然而,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事实,因为这些爱是人的遗传自我,故通过来自快乐的诱惑而将他的心智吸引到它们自己那里,从而把他引离天堂之爱的快乐,甚至直到他不知道天堂的快乐是什么。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这些快乐关闭内在人,打开外在人;外在人打开到何等程度,内在人就关闭到何等程度,直到最终人在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处于彻底的漆黑,尽管他在自我和世界的事物上处于光明。《天堂与地狱》的相关章节更充分地描述了这些事,那里说明,主在天堂里的神性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可参看HH 13–19节);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些爱是地狱之火(可参看HH 551–575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论述这两种爱的章节,即65–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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