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6.(2)父、子和圣灵这三者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它们构成一体,就像灵魂、身体和运作在人里面构成一体一样。任何事物里面都有普遍要素和具体要素,这些一起构成一个本质。一个人的普遍要素是他的灵魂、身体和运作;这些构成一个本质,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即:一个来自另一个,并为了另一个而存在于一个连续不断的系列中;因为人从灵魂得到他的初始,灵魂是精子或种子的真正本质。此外,灵魂不仅发起,还按它自己的顺序产生身体的各个部位,或属于身体的一切,后来产生从灵魂和身体的合作发出的一切活动或运作。因此,从这一个从另一个的产生,以及随之而来的嫁接或相互渗透和结合中可以看出,这三者属于一个本质,因此被称为三个要素(或说,由于一个要素产生另一个要素,因此后续的要素被嫁接到之前的要素上,并与之结合,所以这三个要素共享一个本质。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三个基本要素)。
49.在圣言中,四个方位被称为“四风”,聚集被称为“从四风招聚而来”,如马太福音中论述最后审判的地方所说的: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别处:
万族都要聚集在人子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马太福音25:31, 32)
这表示那时主要将那些处于真理,同时处于良善的人与那些处于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分开;因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右”表示良善,“左”表示真理,“绵羊”和“山羊”所表相同。审判只临到这些人身上;未处于真理的恶人早就在地狱中了;因为所有从心里否认神性的存在,弃绝对教会真理的一切信仰之人死后,因而在审判之前就被扔进地狱。过去的“先前的天”由那些处于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构成,“新天”由那些处于真理,同时处于良善的人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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