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6.(2)父、子和圣灵这三者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它们构成一体,就像灵魂、身体和运作在人里面构成一体一样。任何事物里面都有普遍要素和具体要素,这些一起构成一个本质。一个人的普遍要素是他的灵魂、身体和运作;这些构成一个本质,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即:一个来自另一个,并为了另一个而存在于一个连续不断的系列中;因为人从灵魂得到他的初始,灵魂是精子或种子的真正本质。此外,灵魂不仅发起,还按它自己的顺序产生身体的各个部位,或属于身体的一切,后来产生从灵魂和身体的合作发出的一切活动或运作。因此,从这一个从另一个的产生,以及随之而来的嫁接或相互渗透和结合中可以看出,这三者属于一个本质,因此被称为三个要素(或说,由于一个要素产生另一个要素,因此后续的要素被嫁接到之前的要素上,并与之结合,所以这三个要素共享一个本质。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三个基本要素)。
717.主的整个救赎都在圣餐中,这一事实从刚才所说的可推知,因为主完全存在于哪里,祂的整个救赎也完全存在于哪里。事实上,就其人身而言,祂是救赎主,因而也是救赎本身。祂完全存在于哪里,哪里就不缺乏救赎的任何部分;因此,所有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都成为祂的赎民。由于救赎是指从地狱释放出来,与主结合,并得救(参看TCR 719-730节,更详述的论述可参看救赎那一章,TCR 114-133节),所以圣餐中的这些果实被归于人,不是直到主希望的程度(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希望将一切都归于人),而是直到人接受的程度;接受的人在他接受的程度内被救赎。由此清楚可知,主救赎的效果或益处和果实临到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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