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6.(2)父、子和圣灵这三者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它们构成一体,就像灵魂、身体和运作在人里面构成一体一样。任何事物里面都有普遍要素和具体要素,这些一起构成一个本质。一个人的普遍要素是他的灵魂、身体和运作;这些构成一个本质,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即:一个来自另一个,并为了另一个而存在于一个连续不断的系列中;因为人从灵魂得到他的初始,灵魂是精子或种子的真正本质。此外,灵魂不仅发起,还按它自己的顺序产生身体的各个部位,或属于身体的一切,后来产生从灵魂和身体的合作发出的一切活动或运作。因此,从这一个从另一个的产生,以及随之而来的嫁接或相互渗透和结合中可以看出,这三者属于一个本质,因此被称为三个要素(或说,由于一个要素产生另一个要素,因此后续的要素被嫁接到之前的要素上,并与之结合,所以这三个要素共享一个本质。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三个基本要素)。
478.这种属灵的平衡,即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可通过各种形式的属世平衡来说明。它就像一个被绑住身体或手臂的人在两个力量相等的人之间的平衡,其中一个人把他们之间的这个人拉到右边,另一个人则把他拉到左边。这个人因在他们中间,所以能自由转向这一边或那一边,仿佛不受任何力量约束。他若转向右边,就会强行把左边的人拉向他,甚至把他带到地上。任何人,无论多么虚弱,若被绑在左右两边各有三个力量相等的人之间,效果都是一样的;他若被绑在骆驼或马匹之间,效果也是一样的。
属灵的平衡,即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可以比作一架天平,天平两边放有等重的砝码;但如果在任意一边稍微添加一点重量,那么天平的指针就开始摆动。杠杆,或在支点上平衡的大梁也是如此。人体的每个部分,如心、肺、胃、肝、胰、脾、肠和其余的器官,都处于这样一种平衡状态;因此,每个部分都能在完全的平静或不受干扰的平安中履行自己的功能。所有肌肉也是如此;如果它们没有这种平衡,那么一切作用和反作用都会停止,人就不再像一个人那样行事。正如身体的一切部分都处于这种平衡,脑的一切部分,因而它里面的心智的一切部分也都处于这种平衡,心智的一切部分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
兽类、鸟类、鱼类和昆虫也有一种自由,或说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但它们在食欲和快乐的刺激下被它们的身体感官所驱使。如果人的行动自由和他的思考自由一样不受控制,那么人和这些动物没什么不同。那时他也会在欲望和快乐的刺激下被他的身体感官所驱使。然而,对一个衷心接受教会的属灵事物,并通过它们约束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样一个人会被主引离欲望和邪恶的快乐,以及他与生俱来的对它们的贪恋,并获得对良善的情感和对邪恶的憎恶。然后,他被主转移,更靠近东方,同时被转移到灵界的南方,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天堂的自由的确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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