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5

165.单凭理性,无

165.单凭理性,无法明白当如何理解这些经文,是理解为有三个神,他们在本质和名义上为一;还是理解为他们是一个主体的三个方面,也就是说,纯粹是一位神的三个各有其名的属性或品质;或者还有其它理解方式?我们该怎么办?唯一的途径是,靠近主神救主,在祂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因为祂是圣言的神;然后,我们必被启示,看到真理,并且是理性也会承认的真理。但是,若不靠近主,哪怕你读圣言千遍,在里面看到圣三一,以及神的一体性,你仍旧什么也理解不了,只知道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单独为神的教义;这意味着有三个神。然而,这与全世界所有人的常识相矛盾。因此,为避免批评,他们就杜撰了这样的教义:尽管事实上有三位神,但信仰仍要求我们不可以说三位神,只能说一位。此外,为避免层出不穷的责难,他们尤其在这一点上确定,认知必须在信仰的控制下被囚禁和束缚;自此以后,这在基督教会成了按立职务的神圣原则。
这种麻痹的产物就是由于他们没有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造成的。凡不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都是以自己的聪明为指引来阅读它。在诸如处于属灵之光的事物,如教会的一切本质教义上,人自己的聪明就像猫头鹰。若人如此阅读圣言中有关三一的内容,并出于他所读的认为尽管有三位神,但他们仍是一,那么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就像是德尔斐神谕的回复。他因不理解而在齿间翻滚它,若把它放在眼前,它就成了一个谜。他越想解开这个谜,就越把自己卷入黑暗,直到最后开始不加理解地思考它,就像不用眼睛去观看一样。总之,人若在自己的聪明指引下阅读圣言,如所有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因而不单单靠近和敬拜主的人所做的那样,就好比玩耍的孩子蒙上眼睛,试图沿着直线行走,甚至以为自己正直往前走,其实却一步步偏向一边,最后走在相反的方向上,以至于绊倒在石头上,摔倒了。
这种人也好比船长航海却不用指南针,致使他们的船撞到礁石上而沉没。他们还好比人在浓雾中行走在宽阔的平原上,看见一只蝎子,却以为是只鸟,然后试图抓住它,捡起来,不料受到致命的踅伤。这种人又好比一只水鸟或鱼鹰,一看见大鱼的背部露出水面那么一点点,就俯冲下去,将它的尖喙刺进去,结果被大鱼拖入水中淹死了。同样,他们好比人在没有向导或线绳的情况下进入迷宫,越往里走,就越找不到出口。人若在自己的聪明,而非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就会认为自己的视力比林叩斯的还要敏锐;而事实上,他无法内在洞察一丁点真理,只看到虚假;并且在自我说服下,这种虚假在他看来,就像是一颗北极星,指引其思维的一切航线;到那时,他和鼹鼠一样,再也看不见真理,即便看到,也会把它们扭过来,以支持他的幻想,从而败坏并歪曲圣言的神圣事物。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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