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5.单靠理性无法明白当如何理解这些经文,它们的意思是说,这些是三位神,他们在本质,因而在名义上是一位神,还是说,他们是属于一个主体的三个对象或三个方面,也就是说,只是如此命名的一位神的品质或属性,或是否还有其它理解方式。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对人来说,除了靠近主神救主,在祂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外,没有其它方法,因为祂是圣言的神;然后,人就会被光照,并看到他的理性也会承认的真理。而另一方面,如果你不靠近主,哪怕你读圣言千遍,在其中也看到神性的三位一体和一体性,你也永远不会明白别的,只知道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因而有三位神。然而,由于这种观念令全世界所有人的普遍感知反感,所以为了逃避指责,一些人就发明了这种教条:尽管事实上有三位神,但信仰仍要求他们不可以被称为三位神,而是被称为一位神。此外,为了避免铺天盖地的谴责,尤其在这一点上,理解力要受到束缚,服从信仰;自此以后,这成了基督教会中按立圣职的神圣原则。
不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就会造成这种麻痹;凡不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人,都在自己聪明的指引下来阅读它;在诸如处于属灵之光的那类事物上,如教会的一切要素或基本教义,人自己的聪明就像猫头鹰。当这样一个人阅读圣言中那些与三位一体有关的经文,并根据他所读的经文认为,虽然有三位神,但他们仍为一时,那么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就像是来自神谕的答复,他因不理解它,所以只是喃喃自语,或在齿间翻滚它。因为如果他真的仔细研究它,那么它只会是个谜,他越想解开这个谜,就越把自己卷入黑暗,直到最后开始不用理解力来思考它,这就像不用眼睛去看一样。简言之,那些在自己聪明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人,如所有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因而不唯独靠近和敬拜祂的人所做的那样,可以比作玩耍的孩子,他们用帕子蒙住眼睛,试图走直线,甚至以为自己正直往前走,其实却一步一步走向一边,最后走到相反的方向上,直到撞到一块石头上,摔倒在地。
这样的人也像没有指南针而航行的水手,他们驾驶船只撞到岩石上,从而灭亡。他们还像一个人在浓雾中走过一片宽阔的平原或田野,看到一只蝎子,却以为它是只鸟,并试图抓住它,把它拿在手里,却受了致命的伤。他们又像一只水鸟或鱼鹰,一看到大鱼的一小部分背脊露出水面,它就俯冲下去,将它的尖喙刺进去,却被鱼拖入水中淹死了。再者,他们就像一个没有向导或线索的人进入迷宫,他进得越深,就越难找到出路。一个不在主的指引下,而是在自己聪明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人,会以为自己像猞猁一样目光敏锐,拥有比阿耳戈斯还多的眼睛;而事实上,他内在看不到一丁点真理,只看到虚假;在自我说服下,他觉得这虚假就像是一颗北极星,他把他思维的一切风帆都指向这颗北极星。然后,他像鼹鼠一样不再看到真理,或即便看到,他也会把它们弯过来,以支持他的幻想,从而败坏和歪曲圣言的圣物。
757.启12:13.“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表示当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唯信的宗教不被承认,却被视为卑鄙时。这从“见”、“龙”和“被摔在地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考虑并感知;“龙”是指教会中那些轻视生活的人;由于那些持守称义的是唯信,根本不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的教义之人尤其轻视生活(对此,参看AE 714b—716, 718, 737节),所以“龙”在此表示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唯信的宗教。“被摔在地上”是指与天堂分离,并被判入地狱(对此,可参看AE 739a, 742, 746a节)。“被摔在地上”在此表示该宗教不被承认,却被视为卑鄙,因为当属于宗教或教义的任何事物与真理和良善不一致时,它便与天堂分离,不再被承认,而是被视为卑鄙。
这种情况首先发生在灵界,然后发生在自然界;因为在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这两个世界行如一体。事实上,一个生活在自然界的人只能像与他同在的灵人和天使那样思想属灵事物,因为属灵事物在人的属世思维之上,在上的事物取决于流注;然而,只有那些内在属灵,也就是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并照真理生活的人才接受这流注。这些人不承认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宗教,而是视之为卑鄙。那些对真理没有情感,除非为了名声、荣誉和利益,从而轻视仁爱的生活之人则不然。这些人不接受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因此他们与地狱合而为一。这些人由“龙”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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