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5

165.单靠理性无法

165.单靠理性无法明白当如何理解这些经文,它们的意思是说,这些是三位神,他们在本质,因而在名义上是一位神,还是说,他们是属于一个主体的三个对象或三个方面,也就是说,只是如此命名的一位神的品质或属性,或是否还有其它理解方式。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对人来说,除了靠近主神救主,在祂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外,没有其它方法,因为祂是圣言的神;然后,人就会被光照,并看到他的理性也会承认的真理。而另一方面,如果你不靠近主,哪怕你读圣言千遍,在其中也看到神性的三位一体和一体性,你也永远不会明白别的,只知道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因而有三位神。然而,由于这种观念令全世界所有人的普遍感知反感,所以为了逃避指责,一些人就发明了这种教条:尽管事实上有三位神,但信仰仍要求他们不可以被称为三位神,而是被称为一位神。此外,为了避免铺天盖地的谴责,尤其在这一点上,理解力要受到束缚,服从信仰;自此以后,这成了基督教会中按立圣职的神圣原则。

不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就会造成这种麻痹;凡不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人,都在自己聪明的指引下来阅读它;在诸如处于属灵之光的那类事物上,如教会的一切要素或基本教义,人自己的聪明就像猫头鹰。当这样一个人阅读圣言中那些与三位一体有关的经文,并根据他所读的经文认为,虽然有三位神,但他们仍为一时,那么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就像是来自神谕的答复,他因不理解它,所以只是喃喃自语,或在齿间翻滚它。因为如果他真的仔细研究它,那么它只会是个谜,他越想解开这个谜,就越把自己卷入黑暗,直到最后开始不用理解力来思考它,这就像不用眼睛去看一样。简言之,那些在自己聪明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人,如所有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因而不唯独靠近和敬拜祂的人所做的那样,可以比作玩耍的孩子,他们用帕子蒙住眼睛,试图走直线,甚至以为自己正直往前走,其实却一步一步走向一边,最后走到相反的方向上,直到撞到一块石头上,摔倒在地。

这样的人也像没有指南针而航行的水手,他们驾驶船只撞到岩石上,从而灭亡。他们还像一个人在浓雾中走过一片宽阔的平原或田野,看到一只蝎子,却以为它是只鸟,并试图抓住它,把它拿在手里,却受了致命的伤。他们又像一只水鸟或鱼鹰,一看到大鱼的一小部分背脊露出水面,它就俯冲下去,将它的尖喙刺进去,却被鱼拖入水中淹死了。再者,他们就像一个没有向导或线索的人进入迷宫,他进得越深,就越难找到出路。一个不在主的指引下,而是在自己聪明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人,会以为自己像猞猁一样目光敏锐,拥有比阿耳戈斯还多的眼睛;而事实上,他内在看不到一丁点真理,只看到虚假;在自我说服下,他觉得这虚假就像是一颗北极星,他把他思维的一切风帆都指向这颗北极星。然后,他像鼹鼠一样不再看到真理,或即便看到,他也会把它们弯过来,以支持他的幻想,从而败坏和歪曲圣言的圣物。


诠释启示录 #1206

1206.启19:4

1206.启19:4.“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表示高层天堂天使内心的谦卑。这从“俯伏”、“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是指高层天堂和那里的天使(参看AE 313, 322, 362, 462节)。“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因为双膝跪地和脸伏于地是对应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谦卑的动作;有些动作自然地对应于每一种情感,当人进入相对应的情感时,他自动做出这些动作。但只有那些还没有学会伪装自己所陌生的情感之人才能理解这一点;而那些已经学会伪装的人会采取自己的某些表达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表现内心的情感,尽管它们根本不是发自内心。这些人也能在神面前俯伏,但那纯粹是伪装的动作。提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神面前“俯伏”是指出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情感行动;这种情感先于崇拜或敬拜,也就是嘴上的行动。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1)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其原因在于,任何事物若不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因而最终从本身是和存在,或说存在和出现的那一位,也就是神那里,就不能存在。因此,神被称为存在和出现,因存在而被称为耶,因祂自己里面的存在和出现而被称为耶和华。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无法出现,或不能存在,因为任何事物若没有一个灵魂,是不可能的,作为本质的一切都被称为灵魂。凡没有一个本质在自己里面的东西,都不存在,它是一个非实体,因为它没有能从中出现或获得出现的存在。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从中存在的本质是属灵的,因为这本质拥有神性存在在自己里面,也拥有神性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这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此外,这本质可称为灵魂,因为一切属灵之物都是活的;当活物作用于非活物时,例如作用于属世之物时,活物就会使非活物要么可以说似乎从它自己那里活着,要么从它那里获得某种生命的表象;前者适用于动物,后者适用于植物。

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不存在,因为没有一个原因,就不可能产生结果。凡存在于结果中的东西,或凡以结果的形式存在的东西都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不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的东西是分离的。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的一切细微和最细微的部分都是来自一个原因的结果,这个原因是在先的,内在的,比结果更优越,并直接从神发出。由于有一个灵界存在,这灵界是在先的,内在的,比自然界更优越,所以属于灵界的一切都是原因,属于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结果。甚至在自然界,一个事物也要按照一个发展过程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存在,但这是通过从灵界发出的原因来完成的,因为结果的原因在哪里,哪里也会找到产生结果的原因;每个结果都会在一个连续次序中成为一个有效原因,甚至直到终端或最低层,就是有效力量停止的地方。但这一过程是靠属灵之物不断实现的,这力量唯独存在于属灵之物中;因此,这就是“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的意思。

自然界有两个间接原因,那里的一切结果,也就是一切产生和形成,都通过这两个间接原因完成或发生。这两个间接原因就是光和热。光修改物质,热驱动它们,或促使它们行动,在每种情况下,能力都从太阳在它们里面的存在中发出。显为光,或被视为光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自创造时所拥有的形式而产生这个事物或粒子的一切力量或物质的活性,这就是修改。被感知为热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的形式,通过将这个事物或粒子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或努力召唤到行动中,或说通过驱动它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而使它膨胀,并产生一种活跃和有效的力量。这种驱动力通过热变成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甚至在自然界最微小的形式中也很活跃;该驱动力就来自在它们里面起作用,并作用于它们的属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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