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5

165.单凭理性,无

165.单凭理性,无法明白当如何理解这些经文,是理解为有三个神,他们在本质和名义上为一;还是理解为他们是一个主体的三个方面,也就是说,纯粹是一位神的三个各有其名的属性或品质;或者还有其它理解方式?我们该怎么办?唯一的途径是,靠近主神救主,在祂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因为祂是圣言的神;然后,我们必被启示,看到真理,并且是理性也会承认的真理。但是,若不靠近主,哪怕你读圣言千遍,在里面看到圣三一,以及神的一体性,你仍旧什么也理解不了,只知道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单独为神的教义;这意味着有三个神。然而,这与全世界所有人的常识相矛盾。因此,为避免批评,他们就杜撰了这样的教义:尽管事实上有三位神,但信仰仍要求我们不可以说三位神,只能说一位。此外,为避免层出不穷的责难,他们尤其在这一点上确定,认知必须在信仰的控制下被囚禁和束缚;自此以后,这在基督教会成了按立职务的神圣原则。
这种麻痹的产物就是由于他们没有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造成的。凡不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都是以自己的聪明为指引来阅读它。在诸如处于属灵之光的事物,如教会的一切本质教义上,人自己的聪明就像猫头鹰。若人如此阅读圣言中有关三一的内容,并出于他所读的认为尽管有三位神,但他们仍是一,那么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就像是德尔斐神谕的回复。他因不理解而在齿间翻滚它,若把它放在眼前,它就成了一个谜。他越想解开这个谜,就越把自己卷入黑暗,直到最后开始不加理解地思考它,就像不用眼睛去观看一样。总之,人若在自己的聪明指引下阅读圣言,如所有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因而不单单靠近和敬拜主的人所做的那样,就好比玩耍的孩子蒙上眼睛,试图沿着直线行走,甚至以为自己正直往前走,其实却一步步偏向一边,最后走在相反的方向上,以至于绊倒在石头上,摔倒了。
这种人也好比船长航海却不用指南针,致使他们的船撞到礁石上而沉没。他们还好比人在浓雾中行走在宽阔的平原上,看见一只蝎子,却以为是只鸟,然后试图抓住它,捡起来,不料受到致命的踅伤。这种人又好比一只水鸟或鱼鹰,一看见大鱼的背部露出水面那么一点点,就俯冲下去,将它的尖喙刺进去,结果被大鱼拖入水中淹死了。同样,他们好比人在没有向导或线绳的情况下进入迷宫,越往里走,就越找不到出口。人若在自己的聪明,而非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就会认为自己的视力比林叩斯的还要敏锐;而事实上,他无法内在洞察一丁点真理,只看到虚假;并且在自我说服下,这种虚假在他看来,就像是一颗北极星,指引其思维的一切航线;到那时,他和鼹鼠一样,再也看不见真理,即便看到,也会把它们扭过来,以支持他的幻想,从而败坏并歪曲圣言的神圣事物。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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