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5.单靠理性无法明白当如何理解这些经文,它们的意思是说,这些是三位神,他们在本质,因而在名义上是一位神,还是说,他们是属于一个主体的三个对象或三个方面,也就是说,只是如此命名的一位神的品质或属性,或是否还有其它理解方式。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对人来说,除了靠近主神救主,在祂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外,没有其它方法,因为祂是圣言的神;然后,人就会被光照,并看到他的理性也会承认的真理。而另一方面,如果你不靠近主,哪怕你读圣言千遍,在其中也看到神性的三位一体和一体性,你也永远不会明白别的,只知道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因而有三位神。然而,由于这种观念令全世界所有人的普遍感知反感,所以为了逃避指责,一些人就发明了这种教条:尽管事实上有三位神,但信仰仍要求他们不可以被称为三位神,而是被称为一位神。此外,为了避免铺天盖地的谴责,尤其在这一点上,理解力要受到束缚,服从信仰;自此以后,这成了基督教会中按立圣职的神圣原则。
不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就会造成这种麻痹;凡不在主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人,都在自己聪明的指引下来阅读它;在诸如处于属灵之光的那类事物上,如教会的一切要素或基本教义,人自己的聪明就像猫头鹰。当这样一个人阅读圣言中那些与三位一体有关的经文,并根据他所读的经文认为,虽然有三位神,但他们仍为一时,那么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就像是来自神谕的答复,他因不理解它,所以只是喃喃自语,或在齿间翻滚它。因为如果他真的仔细研究它,那么它只会是个谜,他越想解开这个谜,就越把自己卷入黑暗,直到最后开始不用理解力来思考它,这就像不用眼睛去看一样。简言之,那些在自己聪明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人,如所有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因而不唯独靠近和敬拜祂的人所做的那样,可以比作玩耍的孩子,他们用帕子蒙住眼睛,试图走直线,甚至以为自己正直往前走,其实却一步一步走向一边,最后走到相反的方向上,直到撞到一块石头上,摔倒在地。
这样的人也像没有指南针而航行的水手,他们驾驶船只撞到岩石上,从而灭亡。他们还像一个人在浓雾中走过一片宽阔的平原或田野,看到一只蝎子,却以为它是只鸟,并试图抓住它,把它拿在手里,却受了致命的伤。他们又像一只水鸟或鱼鹰,一看到大鱼的一小部分背脊露出水面,它就俯冲下去,将它的尖喙刺进去,却被鱼拖入水中淹死了。再者,他们就像一个没有向导或线索的人进入迷宫,他进得越深,就越难找到出路。一个不在主的指引下,而是在自己聪明的指引下阅读圣言的人,会以为自己像猞猁一样目光敏锐,拥有比阿耳戈斯还多的眼睛;而事实上,他内在看不到一丁点真理,只看到虚假;在自我说服下,他觉得这虚假就像是一颗北极星,他把他思维的一切风帆都指向这颗北极星。然后,他像鼹鼠一样不再看到真理,或即便看到,他也会把它们弯过来,以支持他的幻想,从而败坏和歪曲圣言的圣物。
377.(3)唯独仁爱不产生善行,唯独信仰更不产生善行;而是仁爱和信仰一起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如前所示(TCR 335-361节)。因此,仁爱不能独自存在,信仰也不能独自存在;因此不能说仁爱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或信仰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如此。意愿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理解力也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但一切产生都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实现的。这种相似性源于以下事实:意愿是仁爱的住所,理解力是信仰的住所。可以说,唯独信仰更不能产生善行,因为信仰是真理,它的功能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光照仁爱及其实践。真理进行光照,主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使他的行为显出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做善行时,他就在光里做善行,也就是说,聪明和智慧地做它们。仁爱和信仰的结合就像丈夫和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和作为母亲的妻子而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即良善和真理的知识,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仁爱和作为母亲的信仰而生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家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在灵义上,“丈夫”和“父亲”表示仁之良善,“妻子”和“母亲”表示信之真理。这再次清楚表明,唯独仁爱或唯独信仰不能产生善行,就像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不能生孩子一样。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并滋养它。因此,一个有仁爱,却没有信之真理的人,就像一个人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摘下果子,却不知道这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没有信之真理的仁爱就像没有果汁的水果,或像干瘪的无花果,或像榨过酒的葡萄。由于真理滋养信仰,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仁爱若没有信之真理,就无法获得营养,就像一个人若只吃烤面包,喝死水池中的污水,就无法从中获得营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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