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4. (1)圣三一是存在的,就是父、子和圣灵。圣三一,就是父、子、圣灵是存在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圣言,尤其以下经文:
天使迦百列对玛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这里就提到这三者,即至高者,也就是父神,圣灵和神的儿子。又如:
耶稣受了洗,看哪,天开了,约翰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落在祂身上;看哪,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17;马可福音1:10,11;约翰福音1:32)
这一点在主对门徒所说的这些话中更明显:
你们要去,使列族作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还可见于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天上作见证的有三:父,圣言或道(the Word),圣灵。(约翰一书5:7)
此外,主向父祷告,谈论祂,与其对话,并说祂会差圣灵来,也差来了。最后,使徒在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和圣灵。由此清楚可知,圣三一是存在的,就是父,子,圣灵。
977.“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这从“应得”的含义清楚可知,“应得”,即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是因为他们歪曲圣言和教义的真理,这由“给他们喝他们所流圣徒和先知的血”来表示,因此,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因为根据秩序,各人的作为跟随着各人,并审判各人;故按照各人所行的向各人而行。因此,这就是此处“应得”或配得的意思。
(关于第五诫续)
以高级和低级的管理他人财物者为例。这些人若通过诡计或以欺诈为借口暗中剥夺他们的国王,国家,或雇主的财物,就没有宗教信仰,因而没有良心,因为他们蔑视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视之为无足轻重。尽管他们常去敬拜的场所,或教堂,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早晚祷告,出于圣言虔诚地说话;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天堂流入并存在于他们的敬拜、虔诚或话语中,因为他们的内层充满偷盗、掠夺、抢劫和不义;只要这些邪恶在里面,从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道路就关闭;因此,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邪恶。
而那些避开非法所得和欺诈性利润,因为它们违反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的财物管理者拥有宗教信仰,因而也拥有良心。此外,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良善,因为他们为了诚实而出于诚实,为了公义而出于公义行动,而且满足于自己的东西,每当克制住欺诈,或说想起他们没有犯欺诈罪时,他们心情愉悦,内心快乐。他们死后受到天使欢迎,并被他们当作弟兄来接待,还收到大量财物。而邪恶的管理者截然相反;这些人死后被逐出社群,然后寻求帮助,最终被送入强盗的洞穴,在那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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