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4. (1)圣三一是存在的,就是父、子和圣灵。圣三一,就是父、子、圣灵是存在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圣言,尤其以下经文:
天使迦百列对玛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这里就提到这三者,即至高者,也就是父神,圣灵和神的儿子。又如:
耶稣受了洗,看哪,天开了,约翰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落在祂身上;看哪,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17;马可福音1:10,11;约翰福音1:32)
这一点在主对门徒所说的这些话中更明显:
你们要去,使列族作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还可见于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天上作见证的有三:父,圣言或道(the Word),圣灵。(约翰一书5:7)
此外,主向父祷告,谈论祂,与其对话,并说祂会差圣灵来,也差来了。最后,使徒在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和圣灵。由此清楚可知,圣三一是存在的,就是父,子,圣灵。
868.“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表所有人都照其外在里面的内在生命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的人(866节)。“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表示出于那时每个人所敞开的心智内层,如前所述(867节);“照他们所行的”表示每个人外在里面的内在在生命。在圣言中,“所行的”(works或行为)就表示这一点(参看72,76,94,141,641节);对此,我要进一步补充说明:既有心智的行为,也有身体的行为,它们二者同时是内在的,又是外在的。心智的行为是意图和努力,身体的行为是言语和行动;二者各自都从人的内在生命发出,而内在生命属于其意愿或爱。凡没有终结于行为的,无论是涉及心智的内在事物,还是涉及身体的外在事物,都不在人的生命中,因为它们虽从灵人界流入,却没有被接受,因而就像击打眼睛的图像,或像刺激鼻孔的气味,人会把脸别过去。关于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上述地方,那里通过从圣言引用的一些经文证明人照自己所行的受审判;对此,再从保罗书信中补充以下经文:
在神公义审判的义愤和显示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他所行的,或善或恶,受身体所作的事。(哥林多后书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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