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4

164. (1)圣三

164. (1)圣三一是存在的,就是父、子和圣灵。圣三一,就是父、子、圣灵是存在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圣言,尤其以下经文:
天使迦百列对玛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这里就提到这三者,即至高者,也就是父神,圣灵和神的儿子。又如:
耶稣受了洗,看哪,天开了,约翰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落在祂身上;看哪,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17;马可福音1:10,11;约翰福音1:32)
这一点在主对门徒所说的这些话中更明显:
你们要去,使列族作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还可见于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天上作见证的有三:父,圣言或道(the Word),圣灵。(约翰一书5:7)
此外,主向父祷告,谈论祂,与其对话,并说祂会差圣灵来,也差来了。最后,使徒在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和圣灵。由此清楚可知,圣三一是存在的,就是父,子,圣灵。

揭秘启示录 #828

828.“可以击杀列

828.“可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杖牧养他们”表祂将藉着圣言字义的真理和理性事物而使所有处于死信的人信服。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前面类似的话明显可知(544节)。从那里,以及148和485节可以看出,“击杀列族的铁杖”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由出于属世人的属世事物所确认的真理。没有行为的唯信是死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雅各书(2:17, 20);他还说:
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书1:22等)
保罗也这样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