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4. (1)圣三一是存在的,就是父、子和圣灵。圣三一,就是父、子、圣灵是存在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圣言,尤其以下经文:
天使迦百列对玛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这里就提到这三者,即至高者,也就是父神,圣灵和神的儿子。又如:
耶稣受了洗,看哪,天开了,约翰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落在祂身上;看哪,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17;马可福音1:10,11;约翰福音1:32)
这一点在主对门徒所说的这些话中更明显:
你们要去,使列族作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还可见于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天上作见证的有三:父,圣言或道(the Word),圣灵。(约翰一书5:7)
此外,主向父祷告,谈论祂,与其对话,并说祂会差圣灵来,也差来了。最后,使徒在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和圣灵。由此清楚可知,圣三一是存在的,就是父,子,圣灵。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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