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4.(1)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即父、子和圣灵。这一点从圣言,尤其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
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此处提到这三者:至高者,即父神,圣灵和神的儿子。马太福音:
耶稣受了洗,看哪,天开了,约翰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看哪,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 17; 马可福音1:10, 11; 约翰福音1:32)
这一点从主对门徒说的这些话更明显地看出来:
你们要去,使所有民族都作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这一点从约翰一书中的这些话尤其明显看出来:
天上作见证的有三,就是父、圣言和圣灵。(约翰一书5:7)
此外,主向父祷告,谈到了祂,并与祂说话,说祂会差圣灵来,也的确差来了。最后,使徒在他们的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和圣灵。由此清楚可知,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即父、子和圣灵。
VIII.在自由中进入,并在自由中被接受的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会保留;
但以其它方式进入的不会保留
493.人在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其它地方(TCR 39, 263节)已经说明,意愿是爱的容器。属于爱,因而也属于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这从俗话明显看出来,即:“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之亦然,即:“因为我愿意这样,所以我喜欢这样。”但人的意愿是双重的,是内在和外在的,也就是说,它属于内在人和外在人。因此,一个骗子、无赖可能在世人面前以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以另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在世人面前,他出于其外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而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出于其内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但此处的意愿是指内在人的意愿,就是他的主导爱所住的地方。从这几句话清楚看出,内在意愿就是人自己,因为他生命的真正存在和本质就在它里面;而理解力是它的形式,意愿通过理解力来使它的爱显现出来。人所爱并出于爱所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发出的,都是他生命的快乐;内在意愿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所以也是他的自我。正因如此,在意愿的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保留,因为它成为了他自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当人没有处于自由的状态时,凡引入他的东西都不会被如此接受或保留。不过,下文(TCR 496, 500节)会论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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