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2.记事四:
一场争论在灵人当中引发,即若没有主的引领,人能否明白圣言中有关神学教义问题的任何真理。他们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若不通过主,没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因此,争论的焦点是,人若不直接靠近主,能否做到这一点。一方认为,应直接靠近主,因为祂就是圣言。而另一方认为,直接靠近父神也能看到教义的真理。于是,这场争论首先针对这一点:基督徒可否直接靠近父神,从而越过主;这样做岂不是傲慢、鲁莽、粗暴无礼?因为主说:
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但他们却把这一点搁置起来,声称,人能凭自己的属世之光通过圣言明白教义的真理,不过,这个观点被弃绝了。所以,他们坚持认为那些向父神祷告的人能看到。于是,圣言中的一段经文被读给他们,然后他们跪下求父神启示他们。对于读给他们的这段圣言经文,他们声称有些事是真理,而事实上,它们都是虚假。这一过程反复进行,直到他们厌倦,最后坦承无法做到这一点。而直接靠近主的那一方却能看到真理,并将这些真理告知其他人。
这场争论就这样结束了。就在这时,一些灵人从深渊上来,起初看似蝗虫,后来看似侏儒。他们就是那些在世时向父神祷告,并确认唯信称义这一教义的人,和启示录(9:1-11)所描述的那种人一模一样。他们声称,他们能通过圣言在清晰的光中看见:人唯独凭信称义,无需律法所规定的行为。他们被问及:“你们凭的是什么样的信?”他们回答:“凭对父神的信。”但他们接受检查后,却从天上被告知,他们没有从圣言认识一个真理。他们反驳说,他们仍能在光中看见自己的真理。他们被告知,他们是在昏昧之光中看到它们。他们问:“什么是昏昧之光?”被告知,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与猫头鹰、蝙蝠所处的光相对应。对它们来说,暗是光,光是暗。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证明给他们:他们仰望天堂,就是真光的源头时,只看到黑暗;而俯视他们所来的深渊时,却看到光明。
这个证明惹恼了他们,他们说,光和暗什么也不是,不过是眼睛的一种状态,使得我们称光为光,称暗为暗。然而,这表明他们的光是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无非是他们的欲望之火所产生的思想活动,和猫所享有的光没什么两样。在夜间的地下室,猫眼因燃烧着对老鼠的欲望而看似蜡烛。听到这话,他们气愤地说,他们不是猫,也不象猫,因为他们若愿意就能看见。不过,由于害怕被问到为何不愿看,他们就离开了,沉到他们的深渊里去了。那里的人和像他们那样的人被天使称为猫头鹰和蝙蝠,以及蝗虫。
他们在深渊遇见自己的同伴,便告诉他们:天使说:“我们不知道任何教义真理,一个也不知道”,还叫我们猫头鹰、蝙蝠和蝗虫。结果那里起了骚乱。他们说:“我们祷告神让我们上去,我们会清楚证明,我们拥有很多教义真理,连大天使自己也会承认。”他们向神祷告,被恩准了。于是他们便上来,人数有三百之多。一出现在地上,他们就说:“在世时,我们都是鼎鼎有名的著名人士,因为我们知道并教导唯信称义的秘密。通过确认,我们不仅看见光,还看到它如同闪耀的光芒,现在我们仍能在我们的小牢房里看到它。然而,我们从拜访你们的同伴那里听说,这光不是光,而是黑暗。因为你们断言,我们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我们知道,圣言的每个真理都会发光,也相信当我们深刻思考我们的秘密时,我们的光芒便从那个源头而来。因此,我们会向你们证明,我们从圣言拥有大量真理。”于是,他们说:“三位一体是存在的,它由父神、圣子和圣灵组成,人们当信这三位一体,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基督是我们的救世主,救主,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唯独基督是公义的,功德唯独属于祂,凡想把基督的功德归给自己的人本身就不义和不敬,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没有哪个道德之人能凭自己行出任何属灵之善,本为善的一切善皆来自神,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功利的善和伪善是有的,这类善其实是恶,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尽管如此,还是要行善事,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诸如信之类的事物是存在的,人们当信神,每个人都是照着自己的信来生活的,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此外,我们还从圣言拥有许多真理。你们谁能否认其中一个?然而,你们却声称我们在辩论中没有任何真理,一个也没有。你们这样指责我们岂不有失公正?”
但他们得到的答复是:“你们所说的一切话本身都是真理,但被你们歪曲了,因而是虚假,因为它们源于一个虚假原则。这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会给你们一个直观的证明。离此不远处有一个地方,天上的光直接倾泻在那里;中间还有一张桌子。每当写有某个圣言真理的纸张放在这张桌子上时,这纸便因上面所写的真理而闪耀如星辰。所以,将你们的真理写在一张纸上,放在桌子上,你们就会看到。”他们照做了,并把纸交给一个守卫。守卫把它放在桌子上,对他们说:“离远点,看这张桌子。”他们退后观察,这张纸忽然闪耀如星辰。然后守卫说:“你们看,你们写在纸上的都是真理。不过,请就近注视这张纸。”他们照做了,光突然消失了,这纸也变黑了,仿佛蒙上一层烟灰。守卫继续说:“用手摸这张纸,小心别碰到字迹。”他们一摸,那纸便燃烧起来,并烧成灰烬。看到这一幕,他们被告知:“你们要是碰了字迹,就会听到爆炸声,而且你们的手指也会被烧掉。”这时,站在他们身后的人告诉他们:“你们现在看见了,被你们滥用来证明你们有关称义秘密的真理本身确实是真理,但在你们手里,却被歪曲了。”然后,他们举目望天,天向他们显如血,接着又像幽暗。在天使灵眼里,这些人有的像蝙蝠,有的像猫头鹰,有的像角鸮。他们眼里闪烁着昏昧之光。
在场的天使灵都很惊讶,因为他们以前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地方,并且这个地方有这么一张桌子。这时,有声音从南边传来,对他们说:“到这里来,你们会看到更神奇的事。”于是,他们走进一个房间,房间的墙壁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在那里,他们也看见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本圣言,被排成天堂图案的宝石环绕着它。守卫天使说:“当圣言被打开时,就有无法形容的亮光从中闪耀出来;同时宝石还会在圣言上面及周围产生彩虹的形像。当三层天的天使走近时,圣言上面及周围出现的彩虹就带有红色背景;当二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有蓝色背景;当最低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有白色背景;而当善灵来观看时,光就有了杂色,如同大理石。”这些效果还直观地展示给他们。守卫天使继续说:“当有歪曲圣言的人靠近时,首先,光芒会消失;若他靠近注视圣言,圣言周围就会出现血的景象。这时,他会被警告离开,因为这很危险。”
有一个灵人在世时是唯信称义的主要撰写者,他大胆上前说:“我在世时没有歪曲过圣言。除了信之外,我也高举仁,并教导,人在信的状态下实践仁爱及其行为,才能被圣灵更新、重生和神圣化。我还教导,信并非单独存在,即脱离善行存在,犹如不结果的好树,不发光的太阳,没有热的火。我也批评那些声称无需善行的人。此外,我十分重视十诫和悔改,从而以奇妙的方式将圣言中的一切运用到有关信的信条中;然而,我能清楚证明,唯信得救。”这个人自信满满地声称自己没有歪曲过圣言,走到桌子跟前,不顾天使的警告触摸圣言。突然,有火和烟从圣言冒出来,只听见巨大的爆炸声和撞击声,把他扔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他像死人一样在那里躺了将近一个小时。天使灵对此感到震惊,但他们被告知,尽管比起其他人,这位领袖更高举从信所发出的仁爱的好行为,但他所指的不过是政治社会行为,也就是所谓的道德文明,实践这些行为是为了这个世界和个人的成功,绝不是为了救赎。他还以为圣灵的某些隐藏行为是存在的,当事人对此一无所知,但当他处于信的状态时,这些行为就在他的信中产生。
然后,天使灵一起讨论了对圣言的歪曲,他们一致同意:歪曲圣言就是从圣言提取真理,用来证实虚假;断章取义的真理由此从圣言被拖出来,并遭到杀戮。例如,若有人用深渊里的人所列举的上述真理来支持当今之信,若有人在那信之光中解释它们,这种情形就会发生。稍后会说明,那信充满谬念。又或者,若有人从圣言取出这一真理:当实践仁爱,向邻人行善,然后又用它来证明当做这些事,但不是为了得救(因为人所行之善带有功利性,故并非善),那么,他就在将那断章取义的真理从圣言拖出来,并屠杀它。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吩咐所有想要得救的人:必须爱邻人,并出于爱向他行善。其它真理也是如此。
启14:12
893.启14:12.“圣徒的忍耐就在此”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信仰,而是处于仁爱的人所受的逼迫和试探。这从“忍耐”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忍耐”是指试探(对此,参看AE 813节)。下面会看到,所指的,也是逼迫。“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因为这些人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他们也处于信仰;但他们知道,仁与信就像良善与真理,或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行如一体。由于这些行如一体,所以对他们来说,信也是仁。凡从仁进入思维的,因属于仁,故本质上都是仁,尽管就其存在而言,它被称为信。事实上,除了来自某种情感,因而属于情感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存在于思维中,因为这就像存在,因而像思维的生命和灵魂。仁与信也一样;由此可推知,信若非来自仁,就不可能存在;还可知,信的品质完全取决于仁,或说信完全就是仁的样子。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别处会详述。
如今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之人的逼迫,不具有把他们从基督教界的会众中逐出并弃绝的性质,只具有被那些处于唯信的人辱骂和谴责的性质。因为无论在哪个国家,凡生活良好,并声称生活良好是得救所必需的人,都不可能被逐出并弃绝。原因在于,这与圣言完全一致,每个人凭理性之光都能看到,他应当生活良好。然而,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仍谴责他们,认为他们是不能得救的人,因为功德在善行中,还因为这些作为来自人的自我,故不是良善,以及其它理由,他们通过这些东西来确认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对那些属于摩拉维亚弟兄会的人来说,这一点尤其明显;摩拉维亚教徒比其他人更是分离之信的捍卫者。他们谴责那些不持守这种信仰,而是在生活中出于宗教思想行善的人,甚至断言这些人不是活着的,而是完全死了,声称所有这样的人都被逐出天堂。那些不属于这个教派,而是属于认为作为不是得救的手段而加以弃绝的教会之人,不是以这种方式来亵渎的,尽管他们仍以一种险恶的方式来思想作为;尤其那些通过著作和讲道,或推理以多种方式强烈确认唯信称义的人。这些逼迫就是此处“忍耐”的意思,也是启示录第12章中这些话的意思:
龙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他逼迫那妇人,追赶她,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4, 15, 17)
这些逼迫同样是关于兽所说的那些话(启示录13:5–7, 15)的意思。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看到,他们还因对主里面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和称谢而遭受逼迫。
关于此处“忍耐”所指的试探,它们是属灵的试探,就是那些从主那里接受纯正仁爱的人所经历的试探;因为他们必须与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邪恶争战,有些人还必须与他们打小从老师和牧师那里所吸收的关于唯信的虚假争战。这些虚假和邪恶通过试探的争战被移除。这就是以下经文中“十字架”的意思,马太福音:
耶稣说,不拿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不配属我。(马太福音10:38; 路加福音14:27)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愿意跟从我,就让他否认自己,拿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马可福音8:34; 路加福音9:23)
在这些经文中,“十字架”表示试探,“跟从主”表示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的诫命。这就是“跟从主”的含义(可参看AE 864节)。“十字架”之所以表示试探,是因为当那些属世的人正在变得属灵时,自出生时就粘附于人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侵扰,因而折磨他们。由于造成侵扰和折磨的这些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只有通过试探才能被驱散,所以“十字架”表示试探。故主说“他们必须否认自己,拿起自己的十字架”,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弃绝自己的东西,“十字架”是指他必须与之争战的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
又:
耶稣对那问祂,他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的富人说。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欺诈,当孝敬父母。他回答耶稣说,这一切我从幼时就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拿起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可福音10:17–21)
此处“跟从主,拿起十字架”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承认主的神性,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因为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放弃邪恶,并实行良善,除非他凭自我行善,也除非这善是邀功或寻求功德的善,因为本身为良善、不是寻求功德的良善的良善只来自主。因此,他不能得救,除非承认主,还承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祂。然而,任何人在从主行善之前,都必须经历试探。原因在于,人的内在通过试探被打开,而人通过他的内在与天堂结合。由于没有主,没有人能实行诫命,所以主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拿起十字架来跟从我。”也就是说,他必须承认主,必须经历试探。“他要变卖他所有的给穷人”在灵义上表示他要疏远并弃绝自己的东西;因此,这句话与前面引用的经文中的“否认自己”具有相同的含义;“给穷人”在灵义上表示实行仁爱的作为。主之所以这样对他说话,是因为他很富有;“财富”在灵义上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但对这个人,也就是一个犹太人来说,“财富”表示邪恶与虚假的知识,因为它们是传统。由此可见,主在此处和在别处一样,通过对应说话。
他们所要喝的“杯”也表示试探:
耶稣对雅各和约翰说,你们不知道你们求的是什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他们对耶稣说,我们能。耶稣对他们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固然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固然要受;但坐在我右边或左边,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马可福音10:38–40)
“喝主所喝的杯”与前面的“十字架”所表相同,即表示经历试探;“主所受的洗”表示通过试探重生。但主所喝的杯与他们所要喝的杯之间的不同,和主所受的试探与世人所受的试探之间的不同是一样的。主所受的试探是最严酷的,并忍受所有的地狱;因为主通过允许进入祂自己的试探征服所有地狱;而世人所受的试探是忍受来自与他们同在的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地狱里争战的,是主,而不是人自己,除非忍受某些痛苦。主所受的洗与世人所受的洗之间有一种类似荣耀与重生之间的不同。主通过试探凭自己的能力荣耀了祂的人身,而世人不是凭自己的能力,而是靠着主重生的。因为“洗礼”表示通过试探重生;而主的洗礼表示祂的人身通过试探所得的荣耀。“洗礼”表示重生,也表示试探(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193节等);主荣耀了祂的人身,并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并把他变得属灵一样(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725, 1729, 1733, 3318, 3381, 3382, 428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