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2

162.记事四:

162.记事四:
一场争论在灵人当中引发,即若没有主的引领,人能否明白圣言中有关神学教义问题的任何真理。他们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若不通过主,没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因此,争论的焦点是,人若不直接靠近主,能否做到这一点。一方认为,应直接靠近主,因为祂就是圣言。而另一方认为,直接靠近父神也能看到教义的真理。于是,这场争论首先针对这一点:基督徒可否直接靠近父神,从而越过主;这样做岂不是傲慢、鲁莽、粗暴无礼?因为主说:
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但他们却把这一点搁置起来,声称,人能凭自己的属世之光通过圣言明白教义的真理,不过,这个观点被弃绝了。所以,他们坚持认为那些向父神祷告的人能看到。于是,圣言中的一段经文被读给他们,然后他们跪下求父神启示他们。对于读给他们的这段圣言经文,他们声称有些事是真理,而事实上,它们都是虚假。这一过程反复进行,直到他们厌倦,最后坦承无法做到这一点。而直接靠近主的那一方却能看到真理,并将这些真理告知其他人。
这场争论就这样结束了。就在这时,一些灵人从深渊上来,起初看似蝗虫,后来看似侏儒。他们就是那些在世时向父神祷告,并确认唯信称义这一教义的人,和启示录(9:1-11)所描述的那种人一模一样。他们声称,他们能通过圣言在清晰的光中看见:人唯独凭信称义,无需律法所规定的行为。他们被问及:“你们凭的是什么样的信?”他们回答:“凭对父神的信。”但他们接受检查后,却从天上被告知,他们没有从圣言认识一个真理。他们反驳说,他们仍能在光中看见自己的真理。他们被告知,他们是在昏昧之光中看到它们。他们问:“什么是昏昧之光?”被告知,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与猫头鹰、蝙蝠所处的光相对应。对它们来说,暗是光,光是暗。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证明给他们:他们仰望天堂,就是真光的源头时,只看到黑暗;而俯视他们所来的深渊时,却看到光明。
这个证明惹恼了他们,他们说,光和暗什么也不是,不过是眼睛的一种状态,使得我们称光为光,称暗为暗。然而,这表明他们的光是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无非是他们的欲望之火所产生的思想活动,和猫所享有的光没什么两样。在夜间的地下室,猫眼因燃烧着对老鼠的欲望而看似蜡烛。听到这话,他们气愤地说,他们不是猫,也不象猫,因为他们若愿意就能看见。不过,由于害怕被问到为何不愿看,他们就离开了,沉到他们的深渊里去了。那里的人和像他们那样的人被天使称为猫头鹰和蝙蝠,以及蝗虫。
他们在深渊遇见自己的同伴,便告诉他们:天使说:“我们不知道任何教义真理,一个也不知道”,还叫我们猫头鹰、蝙蝠和蝗虫。结果那里起了骚乱。他们说:“我们祷告神让我们上去,我们会清楚证明,我们拥有很多教义真理,连大天使自己也会承认。”他们向神祷告,被恩准了。于是他们便上来,人数有三百之多。一出现在地上,他们就说:“在世时,我们都是鼎鼎有名的著名人士,因为我们知道并教导唯信称义的秘密。通过确认,我们不仅看见光,还看到它如同闪耀的光芒,现在我们仍能在我们的小牢房里看到它。然而,我们从拜访你们的同伴那里听说,这光不是光,而是黑暗。因为你们断言,我们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我们知道,圣言的每个真理都会发光,也相信当我们深刻思考我们的秘密时,我们的光芒便从那个源头而来。因此,我们会向你们证明,我们从圣言拥有大量真理。”于是,他们说:“三位一体是存在的,它由父神、圣子和圣灵组成,人们当信这三位一体,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基督是我们的救世主,救主,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唯独基督是公义的,功德唯独属于祂,凡想把基督的功德归给自己的人本身就不义和不敬,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没有哪个道德之人能凭自己行出任何属灵之善,本为善的一切善皆来自神,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功利的善和伪善是有的,这类善其实是恶,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尽管如此,还是要行善事,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诸如信之类的事物是存在的,人们当信神,每个人都是照着自己的信来生活的,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此外,我们还从圣言拥有许多真理。你们谁能否认其中一个?然而,你们却声称我们在辩论中没有任何真理,一个也没有。你们这样指责我们岂不有失公正?”
但他们得到的答复是:“你们所说的一切话本身都是真理,但被你们歪曲了,因而是虚假,因为它们源于一个虚假原则。这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会给你们一个直观的证明。离此不远处有一个地方,天上的光直接倾泻在那里;中间还有一张桌子。每当写有某个圣言真理的纸张放在这张桌子上时,这纸便因上面所写的真理而闪耀如星辰。所以,将你们的真理写在一张纸上,放在桌子上,你们就会看到。”他们照做了,并把纸交给一个守卫。守卫把它放在桌子上,对他们说:“离远点,看这张桌子。”他们退后观察,这张纸忽然闪耀如星辰。然后守卫说:“你们看,你们写在纸上的都是真理。不过,请就近注视这张纸。”他们照做了,光突然消失了,这纸也变黑了,仿佛蒙上一层烟灰。守卫继续说:“用手摸这张纸,小心别碰到字迹。”他们一摸,那纸便燃烧起来,并烧成灰烬。看到这一幕,他们被告知:“你们要是碰了字迹,就会听到爆炸声,而且你们的手指也会被烧掉。”这时,站在他们身后的人告诉他们:“你们现在看见了,被你们滥用来证明你们有关称义秘密的真理本身确实是真理,但在你们手里,却被歪曲了。”然后,他们举目望天,天向他们显如血,接着又像幽暗。在天使灵眼里,这些人有的像蝙蝠,有的像猫头鹰,有的像角鸮。他们眼里闪烁着昏昧之光。
在场的天使灵都很惊讶,因为他们以前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地方,并且这个地方有这么一张桌子。这时,有声音从南边传来,对他们说:“到这里来,你们会看到更神奇的事。”于是,他们走进一个房间,房间的墙壁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在那里,他们也看见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本圣言,被排成天堂图案的宝石环绕着它。守卫天使说:“当圣言被打开时,就有无法形容的亮光从中闪耀出来;同时宝石还会在圣言上面及周围产生彩虹的形像。当三层天的天使走近时,圣言上面及周围出现的彩虹就带有红色背景;当二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有蓝色背景;当最低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有白色背景;而当善灵来观看时,光就有了杂色,如同大理石。”这些效果还直观地展示给他们。守卫天使继续说:“当有歪曲圣言的人靠近时,首先,光芒会消失;若他靠近注视圣言,圣言周围就会出现血的景象。这时,他会被警告离开,因为这很危险。”
有一个灵人在世时是唯信称义的主要撰写者,他大胆上前说:“我在世时没有歪曲过圣言。除了信之外,我也高举仁,并教导,人在信的状态下实践仁爱及其行为,才能被圣灵更新、重生和神圣化。我还教导,信并非单独存在,即脱离善行存在,犹如不结果的好树,不发光的太阳,没有热的火。我也批评那些声称无需善行的人。此外,我十分重视十诫和悔改,从而以奇妙的方式将圣言中的一切运用到有关信的信条中;然而,我能清楚证明,唯信得救。”这个人自信满满地声称自己没有歪曲过圣言,走到桌子跟前,不顾天使的警告触摸圣言。突然,有火和烟从圣言冒出来,只听见巨大的爆炸声和撞击声,把他扔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他像死人一样在那里躺了将近一个小时。天使灵对此感到震惊,但他们被告知,尽管比起其他人,这位领袖更高举从信所发出的仁爱的好行为,但他所指的不过是政治社会行为,也就是所谓的道德文明,实践这些行为是为了这个世界和个人的成功,绝不是为了救赎。他还以为圣灵的某些隐藏行为是存在的,当事人对此一无所知,但当他处于信的状态时,这些行为就在他的信中产生。
然后,天使灵一起讨论了对圣言的歪曲,他们一致同意:歪曲圣言就是从圣言提取真理,用来证实虚假;断章取义的真理由此从圣言被拖出来,并遭到杀戮。例如,若有人用深渊里的人所列举的上述真理来支持当今之信,若有人在那信之光中解释它们,这种情形就会发生。稍后会说明,那信充满谬念。又或者,若有人从圣言取出这一真理:当实践仁爱,向邻人行善,然后又用它来证明当做这些事,但不是为了得救(因为人所行之善带有功利性,故并非善),那么,他就在将那断章取义的真理从圣言拖出来,并屠杀它。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吩咐所有想要得救的人:必须爱邻人,并出于爱向他行善。其它真理也是如此。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