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2

162.记事四:

162.记事四:

一场争论在一些灵人中间产生,即:若不从主那里,人能否在圣言中看到任何神学的教义真理。他们都一致认为,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看到,因为: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于是,问题出现了,即:如果不直接靠近主,能否做到这一点。一方说,必须直接靠近主,因为祂是圣言;而另一方说,当直接接近父神时,也可以看到真正的教义。因此,这场争论首先转向这一点:基督徒是否可以直接接近父神,从而越过主;或这是不是傲慢、鲁莽、大胆无礼,因为主说:

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然而,他们把这一点搁置一边,声称人能通过自己的属世之光从圣言中看到真正的教义。这一点被弃绝了。然后,他们坚持认为,那些向父神祷告的人能看到这样的真理。于是,一部分圣言被念给他们,他们跪下求父神光照他们;论到从圣言中念给他们的经文,他们说,它包含这样那样的真理;但他们所说的是虚假。这个实验反复进行了几次,直到它变得令人厌烦;最后他们承认,这是无法做到的。而另一方面,那些直接靠近主的灵人看到了真理,并将它们传达给其他人。

当这场争论就此结束时,一些灵人从深渊里上来,起初看似蝗虫,后来看似侏儒。他们就是那些在世上向父神祷告,确认唯信称义教义的人,与启示录(9:1-11)论述的人是一样的。他们坚持认为,他们在清晰的光中从圣言中看到:人唯独凭信仰称义,无需律法的作为。当被问到凭什么样的信仰时,他们回答说:“凭对父神的信仰。”然而,经过检查,他们从天上被告知,他们不明白圣言中的一个教义真理。他们反驳说,他们仍在光中看到了自己的真理。他们被告知,他们是在一种昏昧或虚幻的光中看到了它们。他们问:“什么是昏昧或虚幻的光?”他们被告知,昏昧或虚幻的光就是确认虚假的光,这光对应于猫头鹰和蝙蝠所处的光,对它们来说,黑暗就是光,光就是黑暗。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被证实:当他们仰望天堂,就是光本身所在之处时,他们看到的是黑暗;当他们俯视他们所来自的深渊时,他们看到的是光。

他们对这一证明感到恼火,说,根据这种推理,光和暗无非是眼睛的状态,根据这种状态,光被称为光,暗被称为暗。但他们看到,他们的光是一种昏昧或虚幻的光,即确认虚假的光,这光无非是源于他们的欲望之火的心智活动,和猫的光差不多。在夜间的地下室,猫的眼睛因对老鼠的强烈食欲而看起来像蜡烛。听到这话,他们很生气,声称他们不是猫,也不像猫,因为他们若愿意,就能看到。但因担心会被问到为什么不愿意,他们就退下了,沉入他们的深渊。那些住在这个深渊里的人和像他们一样的人被天使称为猫头鹰和蝙蝠,以及蝗虫。

当他们回到深渊他们的同伴那里,告诉他们,天使说,他们不知道任何教义真理,一个也不知道;天使还叫他们猫头鹰、蝙蝠和蝗虫时,那里一片骚动。他们说:“让我们求神允许我们上去,我们会清楚地证明,我们有许多教义真理,连天使长自己也会承认。”他们向神祷告,得到允许;他们就上去了,人数多达三百人。当出现在地面上时,他们说:“在世上,我们都是鼎鼎有名的知名人士,因为我们知道并教导唯信称义的奥秘;从我们使用的证据中,我们不仅看到了光,还看到了它是灿烂的光芒,所以现在我们在我们的房间里看到了它。然而,我们从仍与你们在一起的同伴那里听说,这光不是光,而是黑暗,因为如你们所说的,我们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我们知道,圣言的每个真理都会发光,我们相信,当我们深入思考我们的奥秘时,我们的光芒就来自这个源头。因此,我们将向你们证明,我们拥有大量来自圣言的真理。”然后,他们继续说:“三位一体是存在的,它由父神、圣子和圣灵组成,人们当信三位一体,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基督是我们的救赎主和救主,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唯独基督是公义,功德唯独属于祂,凡想把基督的功德和公义归于自己的人,本身就是不义和邪恶的,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没有人能凭自己行任何属灵良善,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有一种邀功的良善和虚伪的良善,这样的良善就是邪恶,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尽管如此,还是应做良善的作为,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像信仰这样的东西是存在的,人们当信神,每个人都有符合他信仰的生活,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此外,我们还有来自圣言的其它许多真理。你们谁能否认这些真理中的一个真理?然而,你们却声称,在我们的辩论中,我们根本没有真理,一个也没有。你们对我们作出这样的指控礼貌吗?”

但他们得到的答复如下:“你们所列举的这一切本身都是真理;但在你们中间,它们都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因为它们源于一个虚假原则。我们会让你们清楚看到,事实就是这样。离这里不远有一个天堂之光直射的地方,在它的中心有一张桌子。每当写有来自圣言的某个真理的纸张被放在桌子上时,这纸就因上面所写的真理而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因此,把你们的真理写在一张纸上,放在桌子上,你们就会看到。”他们照做了,并把那张纸交给一个守卫,守卫把它放在桌子上,并对他们说:“靠后站,看这张桌子。”他们就靠后观看,看哪!这张纸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于是,守卫说:“你们看,你们写在纸上的都是真理。现在靠近一点,盯着这张纸。”他们照做了,突然间,光消失了,纸也变成了黑色,仿佛蒙上了一层炉灰。守卫进一步说:“用手摸这张纸,小心别碰到字迹。”当他们照做时,一团火焰喷出来,把那张纸烧毁了。看到这一幕,他们被告知:“你们若触碰到字迹,就会听到爆炸声,手指也会被烧伤。”站在后面的一些人说:“你们现在看到了,你们为证实你们称义的奥秘而滥用的真理本身是真理,但在你们那里,它们是被歪曲的真理。”然后,他们抬头仰望,天堂向他们显现,像血一样,随后又像幽暗;但在天使灵的眼里,这些灵人当中有的像蝙蝠,有的像猫头鹰,有的像其它夜鸟。因此,他们逃到了自己的黑暗之中,这黑暗在他们眼里闪烁着昏昧或虚幻的光。

在场的天使灵都很惊讶,因为他们以前对这个地方和那里的桌子一无所知。随后有声音从南边传到他们这里,说:“到这里来,你们会看到更奇妙的东西。”于是他们去了,并走进一个房间,房间的墙壁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在那里,他们也看到一张桌子,上面摆着圣言,周围装饰着排列成天堂形式的宝石。天使守卫说:“当圣言被打开时,一道无法形容的光辉就会从中闪耀出来;同时从宝石中出现一道彩虹,在圣言的上面和周围。当来自第三层天堂的一位天使走近时,圣言上面和周围就会出现一道红色背景的彩虹;当来自第二层天堂的一位天使来观看时,一道蓝色背景的彩虹就会出现;当来自最低层天堂的一位天使来观看时,一道白色背景的彩虹就会出现;当一个善灵来观看时,像大理石一样的杂色光就会出现。”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也向他们清楚演示了。天使守卫继续说:“当有歪曲圣言的人靠近时,首先,光辉会消失;然后,如果他走近并盯着圣言,圣言周围就会出现血;他会被警告离开,因为有危险。”

然而,有一个人在世上是唯信称义教义的主要作者,他大胆上前说:“我在世时没有歪曲圣言。我把仁爱和信仰一起高举,并教导说,在人实践仁爱,并做仁爱作为的信仰状态下,他会被圣灵更新、重生和圣化。在这种情况下,信仰不是孤单地存在,也就是说,不是与善行分离,或不是没有善行,就像好树不是没有果实,太阳不是没有光,火不是没有热一样。我也谴责那些声称善行没有必要的人。此外,在我的教导中,我坚持十诫和悔改的重要性,从而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将圣言中的一切应用于信仰的主题;然而,我仍解释并证明了唯信得救。”这个人自信地断言他没有歪曲圣言,于是靠近桌子,不顾天使的警告,触碰了圣言。立刻就有火和烟从圣言中爆发出来,接着就是爆炸和撞击,把他扔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他像死人一样在那里躺了将近一个小时。天使灵对此感到非常惊讶;但他们被告知,虽然这个领袖比其他人更高举仁之良善,好像这良善从信仰发出一样;但他只是指政治社会作为,或与社会有关的作为,这些作为也被称为道德和文明的,是为了世界和世俗的荣华富贵而做的,绝不是为了拯救。他还将作为理解为圣灵的某些隐藏的运作,而人对此一无所知,但在信仰的状态下,这些运作在信仰的行为中产生。

然后,天使灵彼此谈论了对圣言的歪曲。他们一致认为,歪曲圣言就是从圣言中选取真理,并将其用于证实虚假,这是把真理从圣言中拖出来,将其与圣言分离并杀害;例如,将来自深渊的灵人所引用的所有这些真理与当今信仰联系起来,并根据这信仰来解释它们。后面我们会说明,这种信仰充满了虚假。想想来自圣言的这个真理:当实行仁爱,当向邻舍行善。如果有人确认他的信仰,认为这是应该做的,但不是为了拯救而做的,因为人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是为了功德,因而不是真正的良善,那么他就把这个真理从圣言中拖出来,将其与圣言分离并杀害。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吩咐所有想要得救的人:他必须爱邻舍,并出于爱向他行善。其它真理也是如此。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通奸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通奸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通奸”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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