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62

162.记事四:

162.记事四:
一场争论在灵人当中引发,即若没有主的引领,人能否明白圣言中有关神学教义问题的任何真理。他们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若不通过主,没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因此,争论的焦点是,人若不直接靠近主,能否做到这一点。一方认为,应直接靠近主,因为祂就是圣言。而另一方认为,直接靠近父神也能看到教义的真理。于是,这场争论首先针对这一点:基督徒可否直接靠近父神,从而越过主;这样做岂不是傲慢、鲁莽、粗暴无礼?因为主说:
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但他们却把这一点搁置起来,声称,人能凭自己的属世之光通过圣言明白教义的真理,不过,这个观点被弃绝了。所以,他们坚持认为那些向父神祷告的人能看到。于是,圣言中的一段经文被读给他们,然后他们跪下求父神启示他们。对于读给他们的这段圣言经文,他们声称有些事是真理,而事实上,它们都是虚假。这一过程反复进行,直到他们厌倦,最后坦承无法做到这一点。而直接靠近主的那一方却能看到真理,并将这些真理告知其他人。
这场争论就这样结束了。就在这时,一些灵人从深渊上来,起初看似蝗虫,后来看似侏儒。他们就是那些在世时向父神祷告,并确认唯信称义这一教义的人,和启示录(9:1-11)所描述的那种人一模一样。他们声称,他们能通过圣言在清晰的光中看见:人唯独凭信称义,无需律法所规定的行为。他们被问及:“你们凭的是什么样的信?”他们回答:“凭对父神的信。”但他们接受检查后,却从天上被告知,他们没有从圣言认识一个真理。他们反驳说,他们仍能在光中看见自己的真理。他们被告知,他们是在昏昧之光中看到它们。他们问:“什么是昏昧之光?”被告知,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与猫头鹰、蝙蝠所处的光相对应。对它们来说,暗是光,光是暗。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证明给他们:他们仰望天堂,就是真光的源头时,只看到黑暗;而俯视他们所来的深渊时,却看到光明。
这个证明惹恼了他们,他们说,光和暗什么也不是,不过是眼睛的一种状态,使得我们称光为光,称暗为暗。然而,这表明他们的光是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无非是他们的欲望之火所产生的思想活动,和猫所享有的光没什么两样。在夜间的地下室,猫眼因燃烧着对老鼠的欲望而看似蜡烛。听到这话,他们气愤地说,他们不是猫,也不象猫,因为他们若愿意就能看见。不过,由于害怕被问到为何不愿看,他们就离开了,沉到他们的深渊里去了。那里的人和像他们那样的人被天使称为猫头鹰和蝙蝠,以及蝗虫。
他们在深渊遇见自己的同伴,便告诉他们:天使说:“我们不知道任何教义真理,一个也不知道”,还叫我们猫头鹰、蝙蝠和蝗虫。结果那里起了骚乱。他们说:“我们祷告神让我们上去,我们会清楚证明,我们拥有很多教义真理,连大天使自己也会承认。”他们向神祷告,被恩准了。于是他们便上来,人数有三百之多。一出现在地上,他们就说:“在世时,我们都是鼎鼎有名的著名人士,因为我们知道并教导唯信称义的秘密。通过确认,我们不仅看见光,还看到它如同闪耀的光芒,现在我们仍能在我们的小牢房里看到它。然而,我们从拜访你们的同伴那里听说,这光不是光,而是黑暗。因为你们断言,我们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我们知道,圣言的每个真理都会发光,也相信当我们深刻思考我们的秘密时,我们的光芒便从那个源头而来。因此,我们会向你们证明,我们从圣言拥有大量真理。”于是,他们说:“三位一体是存在的,它由父神、圣子和圣灵组成,人们当信这三位一体,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基督是我们的救世主,救主,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唯独基督是公义的,功德唯独属于祂,凡想把基督的功德归给自己的人本身就不义和不敬,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没有哪个道德之人能凭自己行出任何属灵之善,本为善的一切善皆来自神,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功利的善和伪善是有的,这类善其实是恶,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尽管如此,还是要行善事,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诸如信之类的事物是存在的,人们当信神,每个人都是照着自己的信来生活的,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此外,我们还从圣言拥有许多真理。你们谁能否认其中一个?然而,你们却声称我们在辩论中没有任何真理,一个也没有。你们这样指责我们岂不有失公正?”
但他们得到的答复是:“你们所说的一切话本身都是真理,但被你们歪曲了,因而是虚假,因为它们源于一个虚假原则。这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会给你们一个直观的证明。离此不远处有一个地方,天上的光直接倾泻在那里;中间还有一张桌子。每当写有某个圣言真理的纸张放在这张桌子上时,这纸便因上面所写的真理而闪耀如星辰。所以,将你们的真理写在一张纸上,放在桌子上,你们就会看到。”他们照做了,并把纸交给一个守卫。守卫把它放在桌子上,对他们说:“离远点,看这张桌子。”他们退后观察,这张纸忽然闪耀如星辰。然后守卫说:“你们看,你们写在纸上的都是真理。不过,请就近注视这张纸。”他们照做了,光突然消失了,这纸也变黑了,仿佛蒙上一层烟灰。守卫继续说:“用手摸这张纸,小心别碰到字迹。”他们一摸,那纸便燃烧起来,并烧成灰烬。看到这一幕,他们被告知:“你们要是碰了字迹,就会听到爆炸声,而且你们的手指也会被烧掉。”这时,站在他们身后的人告诉他们:“你们现在看见了,被你们滥用来证明你们有关称义秘密的真理本身确实是真理,但在你们手里,却被歪曲了。”然后,他们举目望天,天向他们显如血,接着又像幽暗。在天使灵眼里,这些人有的像蝙蝠,有的像猫头鹰,有的像角鸮。他们眼里闪烁着昏昧之光。
在场的天使灵都很惊讶,因为他们以前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地方,并且这个地方有这么一张桌子。这时,有声音从南边传来,对他们说:“到这里来,你们会看到更神奇的事。”于是,他们走进一个房间,房间的墙壁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在那里,他们也看见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本圣言,被排成天堂图案的宝石环绕着它。守卫天使说:“当圣言被打开时,就有无法形容的亮光从中闪耀出来;同时宝石还会在圣言上面及周围产生彩虹的形像。当三层天的天使走近时,圣言上面及周围出现的彩虹就带有红色背景;当二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有蓝色背景;当最低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有白色背景;而当善灵来观看时,光就有了杂色,如同大理石。”这些效果还直观地展示给他们。守卫天使继续说:“当有歪曲圣言的人靠近时,首先,光芒会消失;若他靠近注视圣言,圣言周围就会出现血的景象。这时,他会被警告离开,因为这很危险。”
有一个灵人在世时是唯信称义的主要撰写者,他大胆上前说:“我在世时没有歪曲过圣言。除了信之外,我也高举仁,并教导,人在信的状态下实践仁爱及其行为,才能被圣灵更新、重生和神圣化。我还教导,信并非单独存在,即脱离善行存在,犹如不结果的好树,不发光的太阳,没有热的火。我也批评那些声称无需善行的人。此外,我十分重视十诫和悔改,从而以奇妙的方式将圣言中的一切运用到有关信的信条中;然而,我能清楚证明,唯信得救。”这个人自信满满地声称自己没有歪曲过圣言,走到桌子跟前,不顾天使的警告触摸圣言。突然,有火和烟从圣言冒出来,只听见巨大的爆炸声和撞击声,把他扔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他像死人一样在那里躺了将近一个小时。天使灵对此感到震惊,但他们被告知,尽管比起其他人,这位领袖更高举从信所发出的仁爱的好行为,但他所指的不过是政治社会行为,也就是所谓的道德文明,实践这些行为是为了这个世界和个人的成功,绝不是为了救赎。他还以为圣灵的某些隐藏行为是存在的,当事人对此一无所知,但当他处于信的状态时,这些行为就在他的信中产生。
然后,天使灵一起讨论了对圣言的歪曲,他们一致同意:歪曲圣言就是从圣言提取真理,用来证实虚假;断章取义的真理由此从圣言被拖出来,并遭到杀戮。例如,若有人用深渊里的人所列举的上述真理来支持当今之信,若有人在那信之光中解释它们,这种情形就会发生。稍后会说明,那信充满谬念。又或者,若有人从圣言取出这一真理:当实践仁爱,向邻人行善,然后又用它来证明当做这些事,但不是为了得救(因为人所行之善带有功利性,故并非善),那么,他就在将那断章取义的真理从圣言拖出来,并屠杀它。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吩咐所有想要得救的人:必须爱邻人,并出于爱向他行善。其它真理也是如此。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 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通奸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通奸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通奸”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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