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2.记事四:
一场争论在灵人当中引发,即若没有主的引领,人能否明白圣言中有关神学教义问题的任何真理。他们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若不通过主,没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因此,争论的焦点是,人若不直接靠近主,能否做到这一点。一方认为,应直接靠近主,因为祂就是圣言。而另一方认为,直接靠近父神也能看到教义的真理。于是,这场争论首先针对这一点:基督徒可否直接靠近父神,从而越过主;这样做岂不是傲慢、鲁莽、粗暴无礼?因为主说:
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但他们却把这一点搁置起来,声称,人能凭自己的属世之光通过圣言明白教义的真理,不过,这个观点被弃绝了。所以,他们坚持认为那些向父神祷告的人能看到。于是,圣言中的一段经文被读给他们,然后他们跪下求父神启示他们。对于读给他们的这段圣言经文,他们声称有些事是真理,而事实上,它们都是虚假。这一过程反复进行,直到他们厌倦,最后坦承无法做到这一点。而直接靠近主的那一方却能看到真理,并将这些真理告知其他人。
这场争论就这样结束了。就在这时,一些灵人从深渊上来,起初看似蝗虫,后来看似侏儒。他们就是那些在世时向父神祷告,并确认唯信称义这一教义的人,和启示录(9:1-11)所描述的那种人一模一样。他们声称,他们能通过圣言在清晰的光中看见:人唯独凭信称义,无需律法所规定的行为。他们被问及:“你们凭的是什么样的信?”他们回答:“凭对父神的信。”但他们接受检查后,却从天上被告知,他们没有从圣言认识一个真理。他们反驳说,他们仍能在光中看见自己的真理。他们被告知,他们是在昏昧之光中看到它们。他们问:“什么是昏昧之光?”被告知,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与猫头鹰、蝙蝠所处的光相对应。对它们来说,暗是光,光是暗。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证明给他们:他们仰望天堂,就是真光的源头时,只看到黑暗;而俯视他们所来的深渊时,却看到光明。
这个证明惹恼了他们,他们说,光和暗什么也不是,不过是眼睛的一种状态,使得我们称光为光,称暗为暗。然而,这表明他们的光是昏昧之光,就是确认虚假之光。这光无非是他们的欲望之火所产生的思想活动,和猫所享有的光没什么两样。在夜间的地下室,猫眼因燃烧着对老鼠的欲望而看似蜡烛。听到这话,他们气愤地说,他们不是猫,也不象猫,因为他们若愿意就能看见。不过,由于害怕被问到为何不愿看,他们就离开了,沉到他们的深渊里去了。那里的人和像他们那样的人被天使称为猫头鹰和蝙蝠,以及蝗虫。
他们在深渊遇见自己的同伴,便告诉他们:天使说:“我们不知道任何教义真理,一个也不知道”,还叫我们猫头鹰、蝙蝠和蝗虫。结果那里起了骚乱。他们说:“我们祷告神让我们上去,我们会清楚证明,我们拥有很多教义真理,连大天使自己也会承认。”他们向神祷告,被恩准了。于是他们便上来,人数有三百之多。一出现在地上,他们就说:“在世时,我们都是鼎鼎有名的著名人士,因为我们知道并教导唯信称义的秘密。通过确认,我们不仅看见光,还看到它如同闪耀的光芒,现在我们仍能在我们的小牢房里看到它。然而,我们从拜访你们的同伴那里听说,这光不是光,而是黑暗。因为你们断言,我们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我们知道,圣言的每个真理都会发光,也相信当我们深刻思考我们的秘密时,我们的光芒便从那个源头而来。因此,我们会向你们证明,我们从圣言拥有大量真理。”于是,他们说:“三位一体是存在的,它由父神、圣子和圣灵组成,人们当信这三位一体,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基督是我们的救世主,救主,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唯独基督是公义的,功德唯独属于祂,凡想把基督的功德归给自己的人本身就不义和不敬,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没有哪个道德之人能凭自己行出任何属灵之善,本为善的一切善皆来自神,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功利的善和伪善是有的,这类善其实是恶,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尽管如此,还是要行善事,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诸如信之类的事物是存在的,人们当信神,每个人都是照着自己的信来生活的,这个真理我们没有吗?此外,我们还从圣言拥有许多真理。你们谁能否认其中一个?然而,你们却声称我们在辩论中没有任何真理,一个也没有。你们这样指责我们岂不有失公正?”
但他们得到的答复是:“你们所说的一切话本身都是真理,但被你们歪曲了,因而是虚假,因为它们源于一个虚假原则。这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会给你们一个直观的证明。离此不远处有一个地方,天上的光直接倾泻在那里;中间还有一张桌子。每当写有某个圣言真理的纸张放在这张桌子上时,这纸便因上面所写的真理而闪耀如星辰。所以,将你们的真理写在一张纸上,放在桌子上,你们就会看到。”他们照做了,并把纸交给一个守卫。守卫把它放在桌子上,对他们说:“离远点,看这张桌子。”他们退后观察,这张纸忽然闪耀如星辰。然后守卫说:“你们看,你们写在纸上的都是真理。不过,请就近注视这张纸。”他们照做了,光突然消失了,这纸也变黑了,仿佛蒙上一层烟灰。守卫继续说:“用手摸这张纸,小心别碰到字迹。”他们一摸,那纸便燃烧起来,并烧成灰烬。看到这一幕,他们被告知:“你们要是碰了字迹,就会听到爆炸声,而且你们的手指也会被烧掉。”这时,站在他们身后的人告诉他们:“你们现在看见了,被你们滥用来证明你们有关称义秘密的真理本身确实是真理,但在你们手里,却被歪曲了。”然后,他们举目望天,天向他们显如血,接着又像幽暗。在天使灵眼里,这些人有的像蝙蝠,有的像猫头鹰,有的像角鸮。他们眼里闪烁着昏昧之光。
在场的天使灵都很惊讶,因为他们以前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地方,并且这个地方有这么一张桌子。这时,有声音从南边传来,对他们说:“到这里来,你们会看到更神奇的事。”于是,他们走进一个房间,房间的墙壁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在那里,他们也看见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本圣言,被排成天堂图案的宝石环绕着它。守卫天使说:“当圣言被打开时,就有无法形容的亮光从中闪耀出来;同时宝石还会在圣言上面及周围产生彩虹的形像。当三层天的天使走近时,圣言上面及周围出现的彩虹就带有红色背景;当二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有蓝色背景;当最低层天的天使来观看时,那彩虹就有白色背景;而当善灵来观看时,光就有了杂色,如同大理石。”这些效果还直观地展示给他们。守卫天使继续说:“当有歪曲圣言的人靠近时,首先,光芒会消失;若他靠近注视圣言,圣言周围就会出现血的景象。这时,他会被警告离开,因为这很危险。”
有一个灵人在世时是唯信称义的主要撰写者,他大胆上前说:“我在世时没有歪曲过圣言。除了信之外,我也高举仁,并教导,人在信的状态下实践仁爱及其行为,才能被圣灵更新、重生和神圣化。我还教导,信并非单独存在,即脱离善行存在,犹如不结果的好树,不发光的太阳,没有热的火。我也批评那些声称无需善行的人。此外,我十分重视十诫和悔改,从而以奇妙的方式将圣言中的一切运用到有关信的信条中;然而,我能清楚证明,唯信得救。”这个人自信满满地声称自己没有歪曲过圣言,走到桌子跟前,不顾天使的警告触摸圣言。突然,有火和烟从圣言冒出来,只听见巨大的爆炸声和撞击声,把他扔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他像死人一样在那里躺了将近一个小时。天使灵对此感到震惊,但他们被告知,尽管比起其他人,这位领袖更高举从信所发出的仁爱的好行为,但他所指的不过是政治社会行为,也就是所谓的道德文明,实践这些行为是为了这个世界和个人的成功,绝不是为了救赎。他还以为圣灵的某些隐藏行为是存在的,当事人对此一无所知,但当他处于信的状态时,这些行为就在他的信中产生。
然后,天使灵一起讨论了对圣言的歪曲,他们一致同意:歪曲圣言就是从圣言提取真理,用来证实虚假;断章取义的真理由此从圣言被拖出来,并遭到杀戮。例如,若有人用深渊里的人所列举的上述真理来支持当今之信,若有人在那信之光中解释它们,这种情形就会发生。稍后会说明,那信充满谬念。又或者,若有人从圣言取出这一真理:当实践仁爱,向邻人行善,然后又用它来证明当做这些事,但不是为了得救(因为人所行之善带有功利性,故并非善),那么,他就在将那断章取义的真理从圣言拖出来,并屠杀它。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吩咐所有想要得救的人:必须爱邻人,并出于爱向他行善。其它真理也是如此。
152.“那眼目如火焰”表示出于祂的神性之爱的圣治,以及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这从前面的阐述(AE 68节)清楚可知,那里说明:“如火焰的眼目”当论及主时,表示出于其神性之爱的圣治。它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因为在圣言中,“眼”当论及人时,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对真理的理解就是聪明和智慧;因此,“眼”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从祂发出之物被传给天使和处于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的世人。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不属于他们自己,而是属于与他们同在的主。这在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教会知道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从内层被看见和承认的真理构成聪明,它们与从内层被感知到、因而被看见的良善结合后一起构成智慧。正因如此,“祂那如火焰的眼目”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主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眼睛之所以表示理解力,是因为对世人和天使来说,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这一点在那些不知道呈现在身体中的结果所来自的事物的内在原因之人看来,似乎是一个荒谬的悖论。不知道这些原因的人只相信眼睛凭自己看见,耳朵凭自己听见,舌头凭自己尝味,身体凭自己感觉;而事实上,正是人的内在生命,即其灵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的生命通过身体器官感觉世上的事物,从而属世地感知它们。整个身体及其感官只是它的灵魂或灵的一个工具。这也是为何当人的灵与身体分离时,身体就完全没有了感觉,而灵以后继续拥有以前的感觉。人的灵在从身体中被释放出来后,和活在世上时一样看见、听见和感觉(参看《天堂与地狱》,461–469节);关于理解力与眼睛的看见或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403–4421, 4523–4534节)。对动物来说,它们的内在生命也被称为它们的灵魂,通过它们的外在身体器官一样拥有感觉;不同之处在于,动物的感觉不像人那样理性,因而不是从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理解力和意愿形成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08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或聪明和智慧,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将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是指使理解力昏暗,免得他们明白。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此处“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是指(遮盖)对真理的理解。“先知”是指那些教导真理的人;这些人也被称为“头”,因为“头”表示聪明;他们也因神性真理在他们那里的启示而被称为先见。
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闭上,能听的人,耳必倾听。(以赛亚书32:3)
“那能看的人的眼”表示那些理解真理的人。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以赛亚书33:15, 17)
“闭眼不看邪恶”是指不允许邪恶进入思维;“他们的眼必见王的荣美”是指他们要怀着愉悦在真理之光中理解真理;因为“王”在此不是指一个王,而是指真理(参看AE 31a节)。
耶利米书:
愚昧无心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有耳不听,现在当听这话。(耶利米书5:21; 以西结书12:2)
耶利米哀歌:
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为这事我们的心发昏;为这事我们的眼昏暗。(耶利米哀歌5:16, 17)
“头上的冠冕”是指智慧(参看AE 126节);“心发昏”是指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心”是指意愿和爱(参看《天堂与地狱》,95节)。“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当真理不再被理解时,就说它们昏暗。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剑必临到右眼上;右眼也必完全昏暗”表示理解力中的一切真理都要因虚假而灭亡。“剑”是指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参看AE 131b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是指那些与教会争战的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他们的眼干瘪”表示聪明将灭亡,因为他们利用虚假与真理争战。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荒废;“马”表示理解力,因此,“以惊惶和瞎眼击打马匹”表示理解力的愚蠢和盲目。“马”表示理解力(可参看《白马》,1–5节)。
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垂听我,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此处“眼目”表示理解力。摩西五经:
你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申命记16:19)
“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是指防止他们看见或理解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11:34)
此处“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力;“健全的眼睛”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坏了的眼睛”是指对虚假的理解;“黑暗”是指虚假;“全身”是指整个灵,这灵完全就是诸如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样子或品质;它若从对良善的意愿而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就是一位光明天使;但它若拥有对虚假的理解,就是一个黑暗灵人。上述经文描述了通过对真理的理解对人的改造。由此清楚可知,人若知道眼睛表示什么,就能知道这些话所包含的奥秘。人通过以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而得以改造(可参看AE 112, 126节)。
马太福音: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马可福音9:47)
此处“眼”也不指眼睛,而是指进行思想的理解力;“叫人跌倒的右眼”是指思想邪恶的理解力;“把它剜出来扔掉”是指不接受这种邪恶,而是弃绝它;“有一只眼”是指不思想邪恶,只思想真理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能思想真理;它若思想邪恶,就来自对邪恶的意愿。经上之所以说“右眼”,是因为“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属天的奥秘》,4410, 6923节)。
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同一先知书: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 7)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开瞎子的眼”是指教导那些还不知道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也就是外邦人。主治好瞎子(马太福音9:27–29;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8:23, 25; 路加福音18:35–43; 约翰福音9:1–21)所表相同;因为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涉及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因此,它们都是神性(参看《属天的奥秘》,7337, 8364, 9301节)。
由于“眼”表示理解力,所以在属于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凡是瞎眼的,或眼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或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7–23)
利未记:
瞎眼的不可献上作祭物。(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因此,在诅咒当中有这样一个诅咒:
消耗眼睛的热病。(利未记26:16)
由此可知“如火焰的神之子的眼目”表示什么,即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由此也表示祂的圣治,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68节)清楚看出来。对此,可以补充的是,论及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和启示录所提到的宝座周围的四活物的话也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基路伯旁边有四个轮子;他们全身,连背带手和翅膀,并轮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9, 12)
启示录:
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每一个都有翅膀,周围和里面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这“四活物”也是基路伯,因为对它们的描述和对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的描述几乎一样。如此多的眼睛被归给它们,是因为“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就是祂通过神性智慧对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的管理;事实上,主从圣治中看见一切,安排一切并预见一切。“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AC 9277, 9509, 96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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